“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安排,现将我任职以来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不久前,徐州市人大常委会开展政府工作部门负责人向市人大常委会会议报告履职情况,并现场接受满意度测评,把对“人”和对“事”的监督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深化人大对选举任命人员的任后监督。
建章立制,强化监督刚性。加强政府工作部门负责人任后监督,是地方人大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和监督权的内在要求,是新形势下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面临的新课题。2022年10月,省人大常委会出台了《江苏省人大常委会任命的有关人员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履职情况办法》。2023年2月,省人大常委会出台《关于市县乡人大加强对人大选举和任命人员监督的指导意见》,将人大对选举和任命人员的监督拓展到地方各级人大,并将这项工作列为省市人大常委会联动项目。去年8月,徐州市人大常委会在全省率先制定《关于对人大选举和任命人员监督的实施办法》,对报告履职情况的内容、形式、方法步骤等作出了明确规定,补齐了政府工作部门负责人任后监督短板。市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履职情况,是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对人大选举和任命人员监督的具体举措,是人大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职权的重要体现,是促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认真履职尽责的重要方式。市人大常委会积极探索新时期人大监督新办法新举措,监督制度日益完善,监督思路不断创新,监督力度不断加大,自去年以来,市人大常委会已经听取了7位市政府工作部门负责人的履职情况报告,激活了人大监督的“一池春水”。今年7月10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任命人员报告履职情况工作动员会,拉开第三次开展政府工作部门负责人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履职情况帷幕。
严查真评,务求监督实效。按照序时进度,7月31日,为了解报告人员房浩的履职情况,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立群带领下,相关专工委组织由常委会组成人员、市人大代表为成员的调研组,专程赴市城管局开展集中调研活动。通过会议座谈、个别访谈、查阅资料、书面征求意见等方式,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报告人员所在单位的干部群众、行业系统的人大代表和服务对象的意见建议。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做到各步骤环环相扣,坚决杜绝“走过场”,了解履职情况。集中调研结束后,相关专工委分别形成调研材料,经主任会议通过印发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作为常委会会议上审议的参考。
“现在宣布测评结果:房浩得满意票53票,基本满意票0票,不满意票0票,弃权票0票,满意率100%,测评结果为满意……”房浩等3名政府工作部门负责人提交履职情况书面报告初稿,经过前期紧锣密鼓的“听、评、查、访”等形式,针对性地提出修改意见,不断完善履职报告。8月23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市科学技术局局长鲍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于洪亮、市城市管理局局长房浩3名政府工作部门负责人依次报告近几年来的履职情况,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现场进行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均为满意。
跟踪问效,筑牢监督闭环。“希望房浩等3名政府工作部门负责人以此次报告履职情况为契机,认真查摆不足,深入剖析检视,狠抓整改落实,切实以述职促履职,推动任命人员依法履职、积极履职。”常委会会议上,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张新茹审议发言时提出要求。
“第一次报告履职情况,心里既紧张又激动,虽然测评分数还不错,对我来说更是一种鞭策,我将以此次述职为契机,继续精勤奋进、克难前行,团结带领城管干部职工齐心协力、开拓进取,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徐州新实践贡献城管力量!”会后,市城市管理局局长房浩坦言。
整改落实提升是关键。为做好履职报告“后半篇”文章,对标人民群众的美好向往,更好地发挥人大监督作用,增强监督实效,常委会会议结束后,市人大常委会相关专工委根据审议发言情况和听取群众意见情况,整理审议意见。内容包括:总体评价、存在问题、建议等。连同测评结果一并反馈监督对象。反馈可以采取个别反馈或者会议反馈的形式。按照规定,房浩等3名政府工作部门负责人应在收到审议意见的二个月内,向市人大常委会提交整改情况的书面报告,书面整改情况报告印发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市人大常委会相关专工委将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履职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测评结果和整改落实情况由市人大常委会向市委报告。
徐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安顺说:“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人大常委会任命人员报告履职情况的重要意义,要更加注重依法行政,始终确保权力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当前,我们认真贯彻中央及省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对人大选举和任命人员监督的实践探索,今后要继续开展好这项工作,更好促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依规履职、高质高效履职。”(张信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