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发挥好财政资金引导激励作用,撬动金融资源和社会资本支持扬州实体经济,近日,扬州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财政金融联动支持企业发展的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提出财政金融联动赋能地方经济发展的新路径。8月20日,扬州市财政局专门召开新闻发布会,进一步扩大政策知晓率。
《工作方案》主要涵盖9项实施细则:实施制造业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科技型企业贷款贴息,优化富民创业贷款、市应急转贷资金政策,放大普惠金融产品融资规模、创新市级科创融资增信机制,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实施融资担保机构产品创新奖励。据悉,市财政局会同科技、工信、人社、妇联、人行、金融监管等部门还分别出台对应的实施细则,细化政策的实施流程。
据介绍,此次实施制造业企业贷款贴息、专精特新企业贷款贴息、科技型企业贷款贴息、富民创业贷款贴息,市级财政将与县(市、区)、功能区各按50%比例承担。
应急转贷政策方面,该市将扩大市级应急资金池规模,为全市范围内重点工业技改项目企业、高成长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等提供财政应急专项资金支持,按不超过企业贷款本金的80%提供应急资金,同一企业单笔申请额度最高可达3000万元,缓解企业短期资金周转困难。
同时,围绕扬州“613”产业体系建设,该市还创新特色金融产品,开发“扬州市产业科创贷”(简称“扬科贷”),并纳入市级普惠金融发展风险补偿基金支持范围。建立省市合作产品风险补偿机制,对于金融机构发放合作贷款产品产生的不良贷款,按照相应产品协议约定的风险分担比例,由市级普惠金融发展风险补偿基金承担部分代偿责任,并与省级基金分险。
此外,支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充实资本金,对成功实现增资的,省财政按新增资本的2%给予奖励,市财政配套给予2%奖励。为调动金融机构创新能力,对业务创新能力强、重点支持民营企业的融资担保机构,优先考虑合作开发政银(担)产品,对产品落地实施奖励。
对于《工作方案》中提及的贴息政策全部“免申即享”,财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贴息政策执行期限均为2024年1月1日起,对于政策印发前已经发放的贷款,采用先付后退的方式,根据银行贷款数据将贴息资金通过贷款银行返还企业。对于政策印发后发放的贷款,采用“先预拨后清算”的形式,贴息资金由财政部门与银行直接结算,无需企业申请。
“扬科贷”作为该市的一项特色贷款产品,相较于其他贷款,又有哪些优势?对此,市财政局教科文处相关负责人表示,“扬创贷”仅设定能证明企业正常运转和企业信用的贷款条件,其中对于科技招商到该市的企业,经市科技局认定后,还可进一步降低成立年限的门槛。贷款额度最高可达3000万元,贷款利率上限为LPR+50BP,年化担保费率不超过0.5%,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单笔贷款的年化融资成本不高于LPR+1%,综合融资成本较低。
此次《工作方案》相较以前的惠企政策,在支持领域方面扩宽“覆盖面”;在惠及企业方面也展现“便捷度”,真正实现惠企政策“直达快享”;在产品创新方面更提高了“针对性”。扬州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将及时准确兑现政策,帮助企业应享尽享、早享快享。加快信息化系统的建设,充分依托线上平台,做好政策发布、贴息数据分析等线上管理。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提高政策知晓率。(靖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