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只争朝夕,让苏北农民住得安住得稳

  —— 苏北地区农民群众住房条件改善工作推进会侧记

  改善苏北农民住房条件,是省委十三届六次全会关于决胜高水平全面小康部署中重点强调的三件事之一。自去年9月省委、省政府部署以来,这项工作取得亮眼成绩,受到农村群众普遍欢迎。

  在徐州沛县杨屯镇,一批新型农民住宅彰显着具有汉文化特色的“楚风汉韵”;在连云港灌南县,复垦后的土地通过流转让再就业的农民绽开笑颜;在淮安金湖县,农家别墅成群,农民公园绿树成荫……

  会议强调,改善苏北农民住房条件关系苏北农民生活质量,关系全省全面小康建设大局,必须把握社会发展规律,系统考虑和推进,决不能让群众住着危房“被小康”。与会同志说,抓好推进会各项部署的落实,一定不能孤立地就农村改农村、简单就农房改农房,而是要放在城镇化进程的大局下来谋划。(倪方方 陈明慧)

  (摘自《新华日报》2019年7月25日2版)

  【重访】

  8月的苏北乡村,田野一片青翠,枝头蝉鸣声声。驱车经过125省道盐城市盐都区境内,目光很难不被路旁的“省级特色田园乡村”花吉村所吸引。这里小桥流水,粉墙黛瓦的两三层小楼沿着河岸排列,公共停车场、休闲广场、垃圾分类亭等一应俱全,各家门前的竹篱小园里长着辣椒、茄子等蔬菜,三五位老人围坐在一起择菜乘凉,一派新型农村社区的和谐景象。

  60岁的花吉村村民徐国良乐呵呵地告诉记者:“我弟弟家搬到了新建的社区,他现在住的是3层小楼,面积150平方米。我选择的是原址改善,还住在老村,这一圈雪白的院墙是老村环境提升时建的。我的一亩八分地流转给村里打造‘千亩葵园’,每年有1800元的流转费收入,用来买口粮足够。”农房改善后的花吉已经美出了名,常有城里人前来拍照打卡。村里分两季种植的1500亩向日葵,每到6月和10月就开成金色花海,那也是花吉村田园风光的“醉美”时刻,前来赏花游玩的市民更是络绎不绝。

  农房改善让苏北五市的农村居民住上了“好房子”,农村有了“好样子”,产业发展找到了“好路子”,有139个农房改善项目被认定命名为省级特色田园乡村。截至2021年9月,我省苏北地区共改善农房32.45万户,超额完成了省委、省政府于2018年部署提出的苏北农房“3年改善30万户”的目标任务。这项工作成效也得到了农民群众的广泛认可和社会各界的普遍赞誉。

  3年猛攻短板之后,仍需在此基础上持续改善全省农村住房条件,江苏随即启动实施农村住房条件改善专项行动。2022年3月,我省印发《农村住房条件改善专项行动方案》,提出的目标是:在2022年至2026年间,用5年时间改善全省50万户以上农村住房,力争在2026年底前基本完成1980年前建的且农户有意愿的农房改造改善。

  围绕“人、地、钱、建、产、治”六方面,我省出台了系列配套政策文件,明确了“一二三”的工作思路,即聚焦1个重点——农房安全和品质提升;围绕2个改善——农房改善和村庄改善;坚持3个原则——坚持农民主体、引导自我更新,坚持政府支持、加强分类施策,坚持规范操作、严守政策红线。行动中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畅通农户自行翻建、加固改造、入住新建新型农村社区或小城镇安置区、进城入镇购房4种改善路径,是否参与改善、以何种方式改善全由农民自主选择。

  在花吉村西南方向约40公里处的兴化市中堡镇陆家甸村,14户统规代建的农房正在土建施工,房主们有望搬进新房过春节。“类似陆家甸村这样的农民集聚区,兴化目前在建的有29个。住建部门根据里下河水乡特点,编制了《兴化市农房设计与施工通用图集》,供农户免费选用,改善农房由村里统一规划代为建设,这样既能节约土地,也避免农房风貌杂乱。我们用省市奖补资金为这些农房配套周边设施,建道路、党群服务中心、卫生室等,引导群众集中居住。”兴化市住建局村镇建设科科长金荣安告诉记者。

  作为农业大市,兴化将农房条件改善专项行动作为“乡村振兴1号工程”,截至6月,已累计完成改善9688户(宽口径),其中符合省考核口径的有4503户,已获得省农房改善专项奖补资金9576万元,全部用于规划发展村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建设。

  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统计,2022年以来,全省已累计改善农房超过20万户,并同步推动建筑、建材、家装、家具、家电等相关产业发展,有力带动了就业和农民增收。

  “优先整治农村C、D级危房,优先保障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优先改善1980年及以前建的老旧农房”,这“三优先”明确划出了专项行动的优先级。在农房安全鉴定中,C级为局部危房,D级为整幢危房。时光流逝中的农房,其地基、承重墙、屋面等状况都会发生变化,关键是要建立健全常态化安全隐患巡查整治机制,及时将动态新增的危房纳入改造,做到应改尽改、消险解危、动态清零。以丹阳为例,今年该市共排查出23户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进行危房改造,相关镇(区)政府是组织实施改造的责任主体,到11月,这23户的危房改造将全面完成。

  “城乡居民居住条件的差异是城乡差距的重要体现之一。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将农村住房条件改善作为缩小城乡差距的重要抓手,持续提高农房建设水平和功能品质,不断满足农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加快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省住建厅村镇建设处处长崔曙平介绍。

  拆除重建的农房能安全居住不少于30年,维修加固的也不少于15年。南京大学建筑规划设计研究院董事长周凌提醒,在支持农民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中,要更加重视社会发展规律,重视轨道交通和私家车普及等对农村生产生活的影响,新建的农民集聚区应靠近镇区和交通走廊,便于公共服务的有效共享。(刘玉琴 白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