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交通银行纪检监察组、江苏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交通银行纪检监察组、江苏省无锡市纪委监委对交通银行无锡分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盛金才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盛金才违反政治纪律,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长期收受礼金、消费卡,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安排;廉洁底线失守,借用管理服务对象钱款,向管理服务对象出借资金获取大额回报;违反生活纪律;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发放贷款,数额特别巨大,造成特别重大损失。
盛金才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管理人员,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罔顾党纪国法,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违法发放贷款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甚至二十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交通银行党委研究,决定给予盛金才开除党籍处分;经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交通银行纪检监察组研究,决定给予盛金才政务开除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江苏省无锡市监委将盛金才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