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免名单

  (2024年6月27日常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任命是峰同志为常州市城市管理局局长,免去其常州市水利局局长职务;

  任命刘明江同志为常州市水利局局长;

  任命姜浩同志为常州市统计局局长。

  免去吴建荣同志的常州市城市管理局局长职务;

  免去吴煜同志的常州市统计局局长职务。

 

  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4年6月27日常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任命殷宏远同志为常州市人大常委会经济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倪新芳同志的常州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沈小勇的常州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职务。

  任命黄文娣同志为常州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免去其常州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横山桥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任命唐凯同志为常州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横林人民法庭庭长,免去其常州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

  任命王驰同志为常州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横山桥人民法庭庭长,免去其常州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横林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免去徐俊华同志的常州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免去郑仪同志的常州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免去葛峰同志的常州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横林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董维同志的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任命何露、李虎俊同志为常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唐希武、倪善满同志常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