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持续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助推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江阴法院民二庭加强破产审判专业化、专门化建设,坚持能动履职,以“如我在诉”意识大力推动破产审判的专业化、规范化和信息化,全面提升破产审判工作质效。

  一是配强专业审判团队。优质审判资源向破产审判团队倾斜,配置两个破产合议庭,法官平均年龄35岁,曾获评无锡市优化营商环境先进集体。推荐参评江阴团市委青年文明号。1名破产法官获评“无锡市担当贡献者”。

  二是深化执破融合改革。以执破融合为基础,执行局法官和民二庭法官共同组成“执破合议庭”,由执行局负责承办简易执转破案件。建立部门联席会议机制,执行、破产审判部门定期沟通,简化衔接程序,降低内部运行阻力;执行、破产审判部门法官、法官助理定期交流,共同组建“执行+预重整”办案团队,形成集约专业办理模式。

  三是创新破产工作机制。开展“执破融合”机制改革,以承担全省法院重点调研课题《预重整的模式定位及程序构建研究》为契机,从理论上积极探索“执行+预重整”融通机制的实施路径。研究制定《关于推行“执行+预重整”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关于推进“执破融合”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明确启动条件、适用主体、办理流程等,为司法实践提供制度保障。(胡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