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门法院通过和解成功化解了一起因机动车交通事故引发的前期医疗费纠纷执行案件。与此同时,双方还就后续损失等达成一揽子和解方案,最大化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也真正减轻诉累,节约司法资源。
施某与段某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段某驾驶电动三轮车不慎撞倒施某,并造成施某骨折,根据交警大队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段某对该起事故负全部责任。2023年6月,施某就前期治疗阶段形成的费用5万元起诉至海门法院,并申请强制执行。
经谈话,承办人了解到段某两年前从老家河南来到海门叠石桥经营废品回收生意,其妻子患有慢性疾病缺乏劳动能力,还有两个孩子需要抚养,全家生计都压在段某一人身上,经济条件非常困难。考虑到段某的实际情况,承办人考虑组织和解将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一揽子化解。
于是承办人便约双方共同到法院进行执行和解,双方一见面气氛便剑拔弩张,非常紧张。见气氛如此紧绷,执行法官只能分开做工作。与施某详细说明段某的经济情况确实困难,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如果能够将后续预期的损失一次性解决,既能够尽快拿到赔偿还可以节省后续诉讼成本。见施某松了口,执行法官又做起段某的工作,告知其事故已经给施某造成难以挽回的伤害,只有尽全力承担责任才能够弥补亏欠,通过协商可以减免部分,否则后续的赔偿费将会像大山一样压在他的家庭上面。
经过耐心做工作,双方同意在前期医疗费的基础上,由段某额外补偿部分钱款作为后续赔偿,施某承诺后续不再诉讼追究交通事故的赔偿责任。最终,段某通过向亲戚朋友筹措资金,将案件全部履行完毕,该案顺利执结。
提到强制执行,我们首先想到的便是拘留、罚款等带有强硬性、对抗性的措施。其实面对一些被执行人确有履行困难情况时,通过耐心做工作等柔性执行方式,既能够最大程度激发被执行人主动履行的积极性,又能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从源头化解了矛盾纠纷,达到良好的社会治理效果。(张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