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至今还记得你,你这么多年也不来看孩子,这是孩子的近照。”

  “嗯,长得像你,等她中考结束,我就去看她,带她一起吃饭,这几天就不打扰她了。”

  姜某与葛某婚后于2009年育有一女。因感情不和于2014年经法院调解离婚,约定自当年2月起承担婚生女每月生活费600元及教育费、医疗费。但离婚后,葛某仅支付过生活费3600元,无奈,姜某于2015年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葛某未申报财产,也未到庭,名下查无财产,只能依法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姜某称,这么多年了,葛某未能来探望孩子,抚育费至今未能支付,自己对这笔抚养费也不抱希望,本次申请执行的生活费及部分医疗费共计6万余元,也仅是为了以法院最终的终结本次执行的执行裁定书作为证据,证明葛某未付抚育费。

  经查控,葛某名下无银行存款、无车辆、无房产,仍未能申报财产,承办人第一时间限制其高消费,并通过查控系统反馈的支付宝中注册电话号码拨通了葛某电话,经依法向其释明案件进入执行后的法律后果及抚养费执行的力度。葛某想办法将结欠的所有抚育费及孩子至成年的抚育费一次性结清,也取得了姜某的谅解,最终共计履行88000元。案件结案后,双方均心系孩子,平静、冷静地沟通,遂出现了一开始的一幕。

  该案不仅仅将该案履行完毕,为减少当事人的诉累,孩子即将读高中,为了姜某安心陪伴孩子,经做工作,葛某将孩子今后的生活费也一次性履行完毕。姜某、葛某均对执行人员赞不绝口。

  近日,海门法院持续深入开展“小标的大民生”夏季攻势集中执行活动。在“六一”儿童节来临之际,海门法院执行局集中执行一批涉抚养费,探望孩子权纠纷案。该案就是此次集中执行中的一案。此类案件的集中执行,及时高效的保障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也彰显了海门法院在保障民生权益方面的决心、力度和温度。(高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