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崇川法院民二庭收到了一起案件的撤诉申请,让法官意外的是,原告撤诉竟是因为一直“避而不见”的被告居然在近日主动履行了付款义务。
这起案件起因是两被告担任股东的公司拖欠原告2万元房租,未清算就把公司注销了,原告要求两被告承担清偿责任。
送达过程中,两被告拒接电话也拒绝接收法院送达的应诉材料。眼看这样一个标的额才2万元的“小案子”需要公告送达,为了提高审判效率,实质化解纠纷,前不久,法官助理刘喆慧和书记员杨楠决定前往两被告户籍地进行送达。
考虑到两被告家住如皋农村,人生地不熟且方言也不同,于是刘喆慧先找到当地村委会,说明了案件情况,希望村委会能派人一起前往。村委会工作人员非常热心,陪同前往被告家中,突如其来的阵雨也没有阻挡送达的脚步。
“叔叔,您不要有心理负担,这是一个很小的案子,就两万元租金,麻烦转告一下您女儿,尽快支付给人家。”在其中一名被告家中,刘喆慧对被告的父亲说道,“这是应诉材料,我放在您家里,转交给您女儿。上面有我们的电话,可以随时和我们联系。”被告的父母还是有所顾虑,不敢接收材料。村委会工作人员用当地方言劝说老两口收下材料,并叫老两口劝劝其女儿早些把钱给清。
另一被告家中暂时无人,杨楠看到窗户开着一条缝隙,就将材料通过缝隙塞进了被告家中。正担心被告及家人是否能注意到材料时,村委会工作人员说:“法官,你们放心,等她家人回来了,我再转告他们一下,争取能解决这个纠纷。”
因为本次送达均没见到被告本人,第二天,刘喆慧又向两被告发送了短信,告知应诉材料已经送至其户籍地,注意查收,并告知开庭时间。
十几天过去了,两被告一直没有回应,承办法官已经不抱希望两被告能出庭应诉,就在本案即将进行公告送达的时候,居然收到了这份意外的撤诉申请。
“送达难”一直是困扰法官的问题,但一次未能“送达”的送达,却将纠纷化解于庭前,看似意外,实为功夫不负有心人。(刘喆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