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召开,审议通过一批重要事项,通过有关人事任免议案。

  南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人员名单

  (2024年5月24日南通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任命王进同志为南通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

  免去王国平同志南通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职务。

 

  南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人员名单

  (2024年5月24日南通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免去张瑜同志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任命王建奎同志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任命王慧云同志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任命王毅南同志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任命方新强同志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任命孙陈周同志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任命朱利芳同志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任命李玮同志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任命茅蓓蓓同志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任命胡琪同志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任命候新同志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任命韩丽巍同志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任命王丽华同志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任命王影同志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任命朱军军同志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任命许嘉伟同志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任命刘妍妍同志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任命刘瑛同志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任命杨发同志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任命沈惠兰同志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任命沈舒韵同志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任命汤亚红同志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任命张跃同志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任命陆敏同志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任命陈星杰同志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任命张一明同志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任命张小泉同志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任命张爱勤同志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任命张鑫鑫同志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任命范迪同志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任命范小燕同志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任命范本新同志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任命范建兰同志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任命茅晶晶同志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任命周金金同志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任命施水忠同志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任命施菊美同志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任命胡彩霞同志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任命倪永辉同志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任命徐亮同志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任命顾宝元同志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任命钱文静同志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任命袁冲同志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任命黄勇同志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任命黄春伟同志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任命龚顶辉同志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任命龚耀国同志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任命盛春花同志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任命童新琪同志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任命虞文裕同志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任命蔡兆力同志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任命蔡胜意同志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