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下,各商家为了自己销售的产品能够在网络平台上有一席之地,通过网络红人、知名博主“带货”“带节奏”等手段套路层出不穷,更有甚者,为了追求虚假好评并逃避监管执法,使用“拍A发B”交易模式,为违法手段披上“合法外衣”。

  近期,如皋法院搬经法庭就处理了这样一起案件。

  原告李某打算在某表行的直播间购买一枚价值6000元左右的二手手表,当时该直播间正在宣传一款表径为40毫米的手表,李某听取了主播对该商品特性、功能、外观以及出厂时间等宣传后非常心仪,遂准备下单购买。但李某点开链接后页面显示,该款手表表径为37毫米,李某当即询问主播,购物车为何仅有表径为37毫米的手表链接,主播承诺拍下该链接,实际发货为表径40毫米的手表。因当时直播间人数较多,商品上架即售空,李某来不及多想立马拍下该商品,等收到货后发现商品与直播宣传时严重不符,直播时宣传的商品为2023年出厂、表径为40毫米,但实际收货的商品经专业机构鉴定却是2018年出厂、表径为37毫米。李某遂找平台理论,但工作人员表示系直播时标签错误就不再理睬李某,李某遂将平台诉至法院。

  融和法官孙陈鹏拿到案件后,仔细审阅了原、被告提交的证据及直播当天的回放视频,归纳出双方的争议焦点。后组织双方进行背对背调解,他一方面向该平台释明了相关法律法规,让平台充分了解该案的“症结”所在;另一方面向李某阐述购物时一定要擦亮自己的眼睛,审慎下单,谨防上当。最终双方成功达成调解方案并现场履行完毕,李某将所购手表退还给平台,平台将手表的货款退还给李某并给予了相应的补偿。

  法官提醒:网络购物已成为一种非常普遍的购物方式,但部分网络平台使出各种套路招数去揽客,本案实际就是一起典型“拍A发B”交易模式,网络主播介绍“专拍链接”商品的特性、功能、外观等情况,让消费者心动,但消费者购买后实际收到的货物与主播介绍的根本不一致。但网络也不是法外之地,更不是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当然”之地,面对这些套路,消费者一定不要冲动,学会甄别,理性消费,保留证据,一旦合法权益被侵害,要勇于维权。(吴小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