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拍卖不容悔拍,若竞拍成功后反悔,买受人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近日,唐姓男子因拒付尾款,不仅被没收了保证金,还补齐了两次竞拍所产生的差价。
据悉,如皋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名下一部丰田汽车进行处置。司法拍卖过程中,经过13次竞价,唐某以35453元竞得该车辆。但没曾想,唐某一直未支付尾款。虽经执行干警联系及书面催缴,唐某仍以“高于他的预期价,不想要了”为由,拒绝支付尾款。对此,如皋法院依法重新拍卖,该车辆以最高价28147元重新成交。
而唐某逾期未缴纳尾款的行为已构成悔拍,依法没收唐某缴纳的5629元保证金。同时,经批评教育,唐某主动补交两次竞拍所产生的差价。
“在司法拍卖程序中,任何竞买人都必须坚持诚实信用的原则谨慎参与,如存在恶意悔拍情形,将会面临罚款、拘留,甚至会被追究刑事责任。”该案承办干警陈路遥提醒道。
法条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安阳、贾俊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