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李:今天天气好,一起去健身房吧!
周周:好呀,上次去好像还是半年前。
小李:今天没开门嘛,这啥?闭馆通知?健身房跑路了?我卡上还有3000块钱呢!
周周:我也是啊,现在怎么办啊!
随着消费市场的日益繁荣,预付款消费已成为我们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然而,这其中潜藏的风险也不容忽视。在3.15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让我们一起了解预付款消费的法律规定,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预付款消费你了解多少?
预付款消费,是指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前,提前向经营者支付一定款项的行为。常见的预付款消费形式有:会员卡、充值卡、购物券等。
虽然这种消费方式为消费者带来了便利,但也存在一定的风险。
比如:超低折扣骗局、续卡“优惠”套路、商家跑路、个人信息泄露等。
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第十八条规定:单张记名卡限额不得超过5000元,单张不记名卡限额不得超过1000元。
检察机关能做什么?
在预付款消费领域,检察机关也发挥着重要作用。如消费者选择诉讼方式维权,遇到困难也可向检察机关申请支持起诉。检察机关将再了解情况后,及时开展调查核实工作,并通过提供法律咨询、协助收集证据、协调提供法律援助等方式为消费者提供法律帮助,保障消费者在实质意义上的诉权平等,从而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如何防范预付款消费陷阱?
1、了解经营者的信誉度和口碑,选择有信誉的经营者;
2、尽量不要选择充值大面额的消费卡,最好是能即充即用,避免造成损失;
3、尽可能地缩短消费周期;
4、确需办理金额较大的卡时,可与商家签订“一对一”的书面合同,合同上注明经营者若无法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余额退赔的方式;
5、一旦遇到欺诈、胁迫等违法行为,要及时向有关监管部门、消费者协会反映实际情况,同时可以寻求检察机关的法律支持帮助。
预付卡作为新型的消费模式发展较为迅速,但实践中经营者虚假宣传、承诺内容不兑现、关门停业追偿难等现象时有发生,相应消费群体面临维权难的困境。我们在进行预付式消费时,一定要根据自身的消费需求来决定是否真的需要办卡,做到“理性消费、拒绝诱惑”。
让我们共同关注预付款消费市场,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同时,检察机关将充分履职,积极推进溯源治理,督促相关行政机关加强发卡企业的备案管理工作,从源头发力,有效防范化解社会风险,助力营造公正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赵夏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