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法官,不仅解开了我们的心结,还消除了我们兄弟间多年的误会。”近日,如东法院岔河法庭干警穿梭在岔河镇坝东村的“田间地头”,成功调解了一起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让双方当事人关系重归和谐。
该案当事人张小林系张大林胞弟。2017年,张小林因工作原因将其承包地2.96亩交给其兄张大林代为耕种。近年来,该村不少农户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给家庭农场从而取得土地流转费。张小林想到其承包地已经交给张大林耕种多年,也打算将地流转给家庭农场,故找到哥哥张大林商量要回承包地。不想,却遭到张大林的强烈反对,兄弟俩恶语相向,反目成仇。无奈之下,张小林将77岁的大哥起诉至如东法院岔河法庭。
此前,该案经过村委会的多次调解,但尚未调解成功,且案件受理后,张大林不接电话,接到法院传票也拒不到庭。掌握了纠纷背景情况,摸清了两家人真实心思后,承办法官吴云霞邀请驻村干部、人大代表、法律明白人一起到田间调解。
刚到现场,兄弟俩就爆发激烈争吵。吴法官急忙将双方分开,在安抚被告的情绪后,询问其接到传票为何没有到庭,张大林称其母亲原有承包地挂在弟弟名下,母亲生前是其老两口照料,丧葬事宜也是其办理的。当时,张小林称其上班要住在单位,没时间种地,他们夫妻就帮助耕种,期间修路用地平整都是其两口出的力。现在张小林听信他人的话,看到别人能拿到土地流转费就吵着要回地,一点兄弟感情都不讲。听完张大林的话,承办法官发现兄弟俩的矛盾并不只在地,还涉及到赡养老人、继承等问题,当务之急是要打开双方沟通的“大门”。
当案件关乎民生民情时,法官应当综合运用法律知识,设身处地为当事人考虑得多一点,力求从根本上解决矛盾。俗话说,“冤家宜解不宜结”,更何况是亲兄弟。在场法官、驻村干部、人大代表、法律明白人,经过多番开解,兄弟俩终于能够平心静气地对话,双方在指出对方不足的同时,也向对方传送着善意。张大林表示,土地登记在弟弟名下,弟弟要地是合理的;张小林表示,其对老人虽无哥哥尽心,但其承包地已经无偿给哥哥耕种了六年,征地中涉及到母亲的那份也如数分给哥哥了,考虑哥嫂年迈,为家庭付出较多,其也愿意作出让步。
最终法官在征求双方意见后,现场将土地进行了丈量,确定了分割的四至,并根据土地的现状,从便于耕种的角度出发,现场进行挖沟定界,彻底化解了兄弟俩的心结。
从针锋相对到握手言和,承办法官成功将这起土地纠纷化解在田间。近年来,岔河法庭以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为抓手,将法庭搬到田间地头,以“如我在诉”的理念,搭建起能动司法与群众诉求的“新枫桥”,不断推动实现案结事了人和。(陈佳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