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有所育、老有所养,事关千家万户,关乎民生福祉。如皋法院开发区法庭以“守望如春”法庭品牌为引领,深度聚焦“一老一幼”司法保护,护“未”成长,情暖“夕阳”。

  三年回访 护“未”成长

  2020年,小宝的母亲诉至法院要求离婚,法院未予准许。2022年她再次起诉离婚,法院经审理认为双方感情确已破裂,考虑到小宝母亲系外地人,自起诉离婚后便回了湖南老家不再过问小宝,且小宝从小的生活、学习环境均在本地,法院遂判决小宝随父亲共同生活,由小宝母亲每月承担800元抚养费。

  近年来,小宝父亲一直在外打工且收入微薄,小宝跟随爷爷奶奶生活,日子过得较为拮据。为持续关注孩子成长情况,自2020年办结该案以来,开发区法庭干警每年都会来到小宝家中进行回访,了解小宝母亲抚养费的履行情况以及他的日常生活、学习及心理健康情况,为他送去学习用品和衣物等,鼓励他好好学习,同时耐心向孩子的爷爷奶奶释法明理,希望他们能在生活中多为孩子营造良好的家庭氛围,让孩子能在充满亲情的环境里健康快乐长大。

  十年接力 情暖“夕阳”

  2014年,92岁的张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三个儿子履行赡养义务。为妥善化解家庭矛盾,开发区法庭多次组织调解,耐心释法明理,双方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由大儿子和小儿子轮流照顾张某起居,二儿子每年承担4000元的生活费护理费。

  自2014年起,二儿子每年年初都主动履行4000元护理费。时光流转,张某已年过百岁,该案承办人已调离法庭,庭长也换了几个,但每个坚守在法庭的干警们坚持将这个跨度已有十年的“接力赛”跑好,持续关注老人的生活质量,看到老人虽然年岁已高,但精神状态仍然很好,干警们都十分欣慰。

  家家都有小,人人都会老。开发区法庭始终高度重视未成年人和老年人权益保护工作,积极延伸司法触角,深入落实回访制度,践行司法为民理念,以实际行动彰显司法温度。(徐慧 许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