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办公、机关先行。常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坚持“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推行绿色低碳引领行动,严格能源资源制度化、规范化、节约化管理,制定切实可行的节能降耗措施,积极推进市院及各基层院“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日前,常州市两级检察机关有7家荣获全国“节约型机关”荣誉称号。
强化标准、提升质效,严格固定资产规范管理。严格按照《常州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管理办法》《常州市人民检察院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等要求,加强固定资产管理、维护、保养,延长资产使用寿命,减少消耗损耗。坚持固定资产“修废利旧”“能用尽用”,超过6年使用年限尚能继续使用的电脑约占80%;报修后能正常使用的应修尽修、延缓报废的约占90%,报废、报损固定资产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处置。
强化统筹、优化功能,严格办公用房使用标准。严格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要求,从严办公用房使用标准,严禁超面积配备使用。深化办公用房“一张网”系统建设和信息完善,提升办公用房调剂使用效能。优化整合办公楼、检察为民中心、检察官之家内部会议室,兼顾党建、工会、老干部活动及档案资料等用房需求,做到一室多用、一室多能。
强化内控、监管保障,严格办公经费预算支出。严格执行预算管理,严禁无预算、超预算使用资金。优化支出结构,缩减支出规模,完善支出机制,严控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等支出。坚决压减非紧急、非必要的运行保障项目,把经费集中安排在保基本、保运转、保稳定上。先后出台了《常州市人民检察院部门预算管理及预算绩效管理细则》《常州市人民检察院内部控制手册》《常州市人民检察院重大财经事项合规审查办法》。
强化节能、减排降耗,严格能源资源合同管理。提高能源资源节约管理水平,切实降低市院机关日常办公碳排放量,打造“零碳机关”,严控节能减排降耗标准。在办公场所张贴节能标识,室内空调温度设置夏季不低于26℃、冬季不高于20℃,办公场所或公共区域统一更换LED节能灯,白天充分利用自然光照明,无人办公时及时关闭用能设备电源开关。进行生活用水管网改造,及时查堵漏点和管道维修,全年漏损量减少约1.53万立方米,节约资金6万余元。倡导绿色办公,鼓励线上活动、线上会议,推进无纸化办公,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大力推进垃圾分类管理。
强化节约、源头把控,严格机关食堂精细管理。食堂食材统一在政府平台线上择优选购配送,每天由食堂值班厨师和专管员双人负责验收登记,严把食材数量关、质量关,库房食材出入库台账实行电子化管理。严格掌控就餐人数,利用部门内勤群,每天与部门内勤沟通联络,精确统计外出办案、学习等人数,做到精准备餐,按需取餐,最大限度减少食材食品损耗,杜绝食尖上的浪费。
强化宣传、示范引导,严格干部日常行为规范。积极推行绿色低碳引领行动,倡导办公电子化、无纸化或双面打印;严禁无人灯、无人空调,严禁长明灯、长流水,严格办公用品、办公耗材规范领用,严格公务用车派遣审批,定期内网进行公示,加强日常监管和群众监督;广泛开展光盘行动、节油节电节水节粮、绿色出行等宣传活动,积极引导全体检察人员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牢固树立节约意识、责任意识,自觉养成勤俭持家、绿色低碳的良好习惯,全力营造人人“崇尚节俭、厉行节约”的新风尚。(吴学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