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是由用人单位制定的旨在劳动者履行劳动义务和享有劳动权利的规则和制度。那么,如果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用人单位该怎么办?
我们先来看这个案例:李某于2016年入职甲公司从事冷作工作,此后双方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019年,李某将车间员工赵某打伤,后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李某一次性赔偿赵某医药费、误工费等共计5万余元,甲公司给予李某警告处理。
2021年8月20日,在甲公司的车间内,机器车床正常运转,工作中的李某与工友方某发生争执,方某欲离开,李某纠缠不放,不断跟进,并与对方发生扭打,后被同事拉开。8月23日,甲公司将其解除与李某劳动关系事宜征询工会意见,次日工会回函同意解除。8月24日,甲公司以李某“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为由,解除了与李某的劳动关系,并书面告知李某。甲公司的《员工手册》规定,对员工采取暴力、威胁、恐吓、纠缠等手段,严重妨碍、影响或破坏生产工作秩序,发生打架斗殴等行为属于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甲公司针对《员工手册》内容在李某入职时对其进行了培训,该《员工手册》亦经过民主程序制定。
李某认为甲公司解除劳动关系违法,遂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甲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赔偿金8万余元,仲裁委对其请求未予支持,李某遂诉至法院。
本案中,李某在正常工作的车间内与工友发生争执,在工友已经试图离开的情况下,又追赶不放并与之发生扭打,具有明显的过错,符合甲公司《员工手册》中规定的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打架行为。结合李某在2019年已经发生打架事件,其理应吸取教训,杜绝类似事件的发生,但其却枉顾甲公司的规章制度,再次与同事在正常生产的车间内发生打架,扰乱了甲公司正常的生产管理秩序,对安全生产造成极大隐患。
此外,甲公司的《员工手册》经过了民主程序制定,也对李某进行了培训。甲公司在解除劳动合同前也履行了告知工会的程序,故法院认定甲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关系合法,判决驳回李某的诉讼请求。
在此,如果您是劳动者,我们提醒您:1.您是用人单位重要的一份子,在用人单位制定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时,您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意见与建议,您的意见很重要。2.规章制度经民主程序制定后,您应当自觉遵守。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用人单位每一项制度的推行都有赖于您的共同努力,单位发展得好,您的权益才能得到最大化保障;3.如果规章制度对相关情形没有规定,您依然负有遵守劳动纪律的义务。如您严重违反了劳动纪律,不因规章制度没有相关规定而免责,用人单位仍然享有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
如您是用人单位,我们提醒您:1.制定规章制度既是您的权利也是您的义务,您应当根据单位实际制定合法合理的规章制度,明确规定劳动者享有的权利义务;2.制定规章制度要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并向劳动者公示或者告知;3.如您以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没有建立工会的,通知您所在地的工会,该程序不可或缺。(王晓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