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8日,如东法院成功执结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被执行人陈某向申请执行人梁某家属现场交付该案最后一期案款20万元。2023年9月1日,梁某法定代理人与陈某在执行法官的调解下成功达成和解协议,此后该案在执行法官的督促下,陈某均如约履行每期案款。该案的顺利执结既做到了案结事了,又让当事人真切感受到了司法的温度,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2021年,陈某驾驶小轿车与梁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造成梁某一级伤残,经法院审理后,判决陈某赔偿梁某因交通事故造成的各项经济损失合计50余万元。2023年5月,因陈某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梁某家属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通过网络查控第一时间冻结了被执行人陈某的相关财产,但控制的财产与案件标的相距甚远。该案为涉民生案件,执行法官非常重视,多次前往陈某住处进行财产调查,详细了解其偿还能力及生活状况。陈某表示其目前没有收入来源,一次性全部履行较为困难,希望法院能够做做对方工作,分期进行履行,他可以找亲戚朋友想想办法。
经核实,陈某所言不虚,结合该案实际情况,执行法官迅速转变工作思路,召集双方当事人到庭进行调解。一方面,执行法官向申请执行人说明被执行人陈某目前的经济状况以及执行存在的困境;另一方面,积极向被执行人释法明理,要求其主动履行义务。在执行法官的耐心协调下,双方成功达成和解,陈某当日按照和解协议的约定现场履行5万元现金。
和解协议是否能够按约履行成为执行法官的心之所念。和解协议履行期间,执行法官定期联系被执行人陈某,主动了解其收入情况及履约能力,释明按约履行的重要性及不履约的严重后果。在执行法官的努力下,陈某按期履行了每期案款,该案最终告结。
执行和解对于化解矛盾纠纷、降低执行成本、节约司法资源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在本案的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展现了高度的灵活性和务实精神,针对案件特点制定了切实可行的解决策略,给予被执行人一定的履行宽限期,并在和解协议的期间持续督促被执行人履行,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公平正义。
用执法彰显公平,用行动坚守正义。如东法院执行局将继续坚持执法为民理念,加大执行力度,创新执行方式,全力打击和遏制逃避执行、抗拒执行行为,合情合理合法地化解社会矛盾,让执行工作有力度、有速度、有温度。(赵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