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3日,2024年中央一号文件正式发布,盐城市亭湖区“土地流转价格形成机制”改革做法被纳入其中。文件明确提出,健全土地流转价格形成机制,探索防止流转费用不合理上涨有效办法。该做法是继“小田变大田”后,亭湖经验再次被中央一号文件吸收。

单一的市场竞价机制不利于粮食市场的稳定,对粮食生产经营者增收产生较大制约,或会催生改革土地用途等系列问题。
2022年以来,盐城市亭湖区以实施第四轮江苏省农村改革试验和省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为契机,探索制定土地流转价格形成机制,推进适度规模经营,保障土地流转各方权益不受损害,确保流转和生产经营平稳有序。2023年,在总结前期试点经验的基础上,该区又制定出台办法,实行“指导限价+积分评价”的土地流转价格形成机制。办法明确了土地流转的基本原则,包括鼓励村集体有序发展适度规模流转,合理确定指导限价,以及通过履约保证金和“先付租金后种田”的方式降低履约风险等,保障农民权益,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据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在操作程序方面,指导意见根据土地流转规模,采取分档交易模式,50亩—500亩的土地流转交易,采取一次性报价,在价格区间内进行充分竞争,价高者得,一旦有多人价格触顶,则触发熔断机制,首次发包土地采取本村村民优先中标方式,续包土地采取无过错原承租方优先中标方式;500亩以上的土地流转交易,一旦触发熔断机制,进行积分比较,积分最高者中标。

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建立的土地流转积分评价制度,旨在对流入方的行为进行积分管理,根据流入方征信、种植能力等方面进行积分评价。同时,对欠缴租金、改变耕地用途等严重违法违约行为,将列入全区土地流转负面清单,并限制其参与区域内土地流转交易。“积分评价制度让种植大户了解到哪些红线不能触碰,让能力优秀的人种植规模较大的田地,降低了风险。”亭湖区新兴镇新建村党总支书记吴满军说,“试行这项制度以来,我们村共有11块2001.68亩土地进行了交易,成交均价为每亩1080元。”

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试行土地流转价格形成机制,亭湖区规范了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行为,兼顾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市场经营主体三方利益,促进了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有效降低了履约风险,防范了耕地“非粮化”“非农化”的风险,确保农业农村经济平稳有序发展。同时,这一做法持续放大了“小田变大田”改革效应,充分激发了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动力活力,也为全省乃至全国土地经营权流转风险防范和保障机制提供了有益参考。(朱波娜 袁鑫 杨霞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