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0日,根据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统一部署,如东法院开展春节前涉民生案件“启航”专项集中执行。本次行动,重点对追索劳动报酬、抚养费、赡养费、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以及被执行人长期在外拒不履行义务的案件进行集中执行。
凌晨六点,三十余名执行干警集结完毕,整装待发,按照预定方案,兵分五路,奔赴执行现场。
六点十五分,第一执行团队干警到达一起追索劳务报酬纠纷案件被执行人住所。此前,被执行人曹某曾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却以资金周转不畅为由,多次拖延。面对突然降临的执行干警,曹某故作镇定,辩称自己没有履行能力。执行干警当场出具搜查令,对曹某人身及住所进行搜查,发现曹某在案件进入执行阶段以后,其名下账户仍存在流水支出,已涉嫌构成“拒执罪”,执行干警果断固定证据线索,并依法拘传曹某至法院接受调查。
周某与杨某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被执行人杨某表示自己没有履行能力。执行干警起初未发现杨某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但通过分析其名下银行账户明细,发现杨某于事故前曾购买某银行理财保险产品。执行干警循迹调查该保险的投保档案信息,查明杨某为逃避法院执行,在该案判决前将保险投保人变更至其近亲属名下的事实。执行干警依法开具拘传票,将杨某拘传至法院谈话。面对铁证,杨某仍百般抵赖,见督促无果,执行法官当场宣读拘留决定书,对杨某采取司法拘留措施。
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田某正在一家餐馆吃饭,随即拨打执行110,请求法院出警。第三团队执行干警迅速出警。执行法官曾凡平向其告知拒不履行判决、裁定行为的严重后果,面对强大的执行威慑,田某见再也无法逃避执行,当场履行赔偿款1万元。
一起类个人破产案件,被执行人陈某涉3起个人债务纠纷,此前均达成和解并终结类个人破产程序。因陈某未按个人债务和解清偿协议履行义务,且经多次传唤未到庭接受执行谈话,执行干警前往其住所,拘传陈某至法院,经过耐心释法明理,陈某多方筹措,由其近亲属代为履行案款1万元。
某劳务合同纠纷案件,被执行人黄某长期在外,行踪不定。执行干警积极发动社区网格员联系被执行人,督促其主动履行义务,并张贴《关于严厉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的通告》。
此次行动,如东法院集合警力33人,出动警车11辆,依法执行涉民生案件16件,经执行谈话主动履行义务执行完毕4件,执行和解2件,交付司法拍卖不动产1处。执行过程中突出强制性,采取搜查措施12次,拘传5人,采取司法拘留2人,执行到位金额92.4万余元。
执行工作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是“法之必行”的重要保障。下一步,如东法院将继续加大涉民生案件的执行力度,铆足干劲吹响执行冲锋号,秉持“如我在执”的工作理念,实实在在的将申请执行人的“纸上权利”转化为“真金白银”,让胜诉当事人过上安心年、踏实年。(曹锦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