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1日,如皋法院搬经法庭在处理两起婚约财产纠纷案件时,结合“彩礼新规”,先给双方当事人上了一堂法治课。

  2024年2月1日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施行,规定就彩礼认定范围、彩礼返还原则、诉讼主体资格等问题予以规范,引导人们正确看待彩礼问题,让“彩礼”回归到“礼”。

  当天处理的两起案件均涉及较大数额的彩礼。第一起案件中,男女双方已举行结婚仪式,但未领取结婚证,生活一段时间后发生不可调和的矛盾,男方起诉要求女方返还礼金18.8万元和首饰。第二起案件中,订婚时男方给付彩礼18.8万元及“三金”,订婚后双方经常争吵,女方欲与男方分手,男方遂起诉女方要求返还彩礼、“三金”以及筹备婚礼的其他费用。

  调解过程中,承办人就“彩礼新规”的内容以及立法精神对双方当事人进行“随堂普法”,并结合2023年12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涉彩礼纠纷典型案例进行释法明理。两案当事人思考一番后,最终就彩礼返还金额等事项达成一致意见,两起案件均调解结案并当场履行完毕。(沈扬 吴小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