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9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召开,审议有关议题,通过了人事任免议案。

  南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决定任免人员名单

  (2023年12月19日南通市第十六届

  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任命李柚同志为南通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任命于立忠同志为南通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任命杨广学同志为南通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免去陈冬梅同志南通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南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命人员名单

  (2023年12月19日南通市第十六届

  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任命周平同志为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任命范加庆同志为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任命杨俊华同志为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任命张德同志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任命张婧萱同志为南通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任命於婷婷同志为南通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南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免职人员名单

  (2023年12月19日南通市第十六届

  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免去何启明同志南通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