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4日,南通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会上对审议通过的《南通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进行详细解读,该《条例》将于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内容共8章58条,基本满足南通市科技创新促进工作的现实需求。
在2022年12月,南通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决定将《条例》作为2023年的立法正式项目。《条例》制定过程中,南通市人大常委会坚持立法主导、全面谋划、合理统筹、全程参与,组织教科文卫委、法工委、科技局、司法局等部门组建立法工作小组,及时启动起草程序,对条例草案在谋篇布局、框架结构、制度设计等方面共同研究,高质量地开展文本起草、稳定评估、考察调研、立法听证、专家论证、立法协商等工作,确保科学民主依法立法。
今年以来,南通全市科技条线紧扣建设更高水平国家创新型城市的总体目标,以“科技创新提效”为主线,聚焦“科技招商突破”和“产业集群创新”两大主攻方向,大力实施科技创新“五大行动”,推动全市科技创新实力不断取得新提升。
推动出台实施《深化科技体制改革“63222”攻坚行动方案》,进一步强化科技统筹顶层设计。举办各类科技招商活动超300场。全年招引科创项目1428个,较去年翻一番;推进高企培育三年行动,1608家获高企认定,高企总量达到3622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突破5000家(5290),创历史新高;长三角光电技术创新中心签约落户,省级重大创新平台实现“零的突破”;积极推动政产学研用合作,在清华大学、北京大学等高校举办大型产学研活动21场,新签项目1700余项,总额超6.7亿元;全市外国高端人才达888人,较去年底增长61.2%……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近年来,南通市委、市人大、市政府高度关注科技创新工作,以培育创新型企业为重点,以集聚高端领军人才为关键,以建设更高水平国家创新型城市为目标,奋力把南通全市打造成为具有全国影响力和长三角引领性的区域科技创新中心。此次即将实施的《南通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对不断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推动南通市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具有重要意义。(通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