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是群众较为关心的权益,近年来崇川法院受理的追缴公积金案件在行政非诉审查案件中占比较大。群众事无小事,12月5日,崇川法院速裁(行政)庭副庭长顾彬、法官助理曹雪来到南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就行政非诉审查案件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调研座谈。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黄雪忠、归集科科长顾键斌、法规科科长李春香等参加座谈。
座谈围绕公积金中心向用人单位追缴公积金的程序步骤和金额核定依据展开。黄雪忠对公积金追缴流程做了介绍,提出了工作中的难点和疑问,求证了处理方法和解决思路的合法性。顾彬结合公积金中心今年申请执行的案件,对公积金追缴程序各环节的法律依据、公积金数额的核算方法、送达的法定要求等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当前部分企业经营状况不佳甚至停产停业,和职工存在劳动争议,导致企业不为职工代扣代缴公积金的情况,而公积金中心向用人单位追缴公积金有利于保障公积金制度的有效落实,保障住房公积金缴纳人的合法权益。
用人单位为职工代扣代缴公积金是《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明文规定。今年在崇川法院行政非诉审查工作中,公积金中心申请的案件数占比最大,审查案件数较去年上升40%。行政程序及司法审查中反映出的盲点和误区仍然存在。今后法院将与公积金中心建立常态化交流机制,组织劳动争议方面的专业法官为公积金中心提供培训及双向交流,及时解决具体问题,持续提高协作质效,发挥府院联动工作机制的最大效益。
下一步,崇川法院速裁(行政)庭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针对向本院提起行政非诉案件较多的行政机关逐个走访调研,推动府院联动工作出实效、再上新台阶。(曹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