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超限超载源头治理工作,规范货运车辆运输秩序,压实货运源头企业责任,减少货车道路交通事故,维护公路设施完好,涟水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严格落实“一超四罚”制度,抓住超限超载标本兼治的关键,对货运场所经营者实施行政处罚。

  今年以来,涟水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依据不停车检测系统的检查和公安交警部门的超限超载抄告信息,加大对货运源头企业治理力度。共查处货运源头案件31起,货运源头企业1家,吊销道路运输证1起。并对相关源头企业的负责人进行约谈,要求企业切实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筑牢企业运输安全意识,建立健全企业运输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车辆合法装载主体责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从根本上解决超限超载违法运输行为,形成不敢超、不能超、不想超的良性循环格局。

  下一步,涟水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将持续加大对货运源头单位行业监管力度,严格落实源头处罚措施,使常态化监管和源头企业的自觉落实责任形成有效合力,构建规范、公平、有序的道路运输市场环境,全力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秦寿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