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鉴定作为一种专业的司法辅助手段,能够为法官认定事实、裁决纠纷提供有效协助,因而备受当事人“青睐”。然而,部分案件中高额的鉴定费用往往让当事人深感“得不偿失”。近日,一起因房屋漏水引发的房屋销售合同纠纷在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司法辅助人员的调解下得以化解,成功减轻当事人诉累。

  2019年12月,原告黄某向被告某商品房开发公司购买其开发的某小区。2023年1月,黄某搬入该房屋居住,同年7月,房屋天花板发生大面积霉变。7月14日,物业公司带空调师傅来现场打开天花板查看,发现因空调安装人员未按空调装修规范操作,多个接口应安装保湿管而未安装,产生冷凝水往下滴漏,造成石膏顶板及木、钢龙骨被浸泡生锈,最终使石膏板吊顶发霉变形。后原告与被告沟通,被告以超过2年质保期为由拒绝维修赔偿。原告遂诉至本院,要求被告赔偿相应损失。

  案件进入鉴定程序后,经协调选定鉴定机构,并进行委托。因该案的鉴定事项属于比较疑难复杂的情况,仅鉴定其中一项即需约18000元。

  通州法院鉴定中心负责人陈晓忠了解到该情况后决定启动鉴前调解工作机制,及时与原被告双方进行沟通调解,告知双方该案一方面鉴定时间较长,影响原告方居住;另一方面鉴定费用鉴过高,扩大了双方的损失。经过鉴定工作人员的分析利弊和耐心开导,原本剑拔弩张的双方,终于愿意面对进行调解。在陈晓忠的反复沟通下,被告方最终同意一次性赔偿12.5万元,并得到原告的认可,该起纠纷圆满解决。(陈骁俊 顾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