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6日至27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召开,会议审议有关议题,通过人事任免议案。

南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人员名单

(2023年10月27日南通市第十六届

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任命吴刚同志为南通市人大常委会环境资源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免去其南通市人大常委会外事民宗侨台委员会主任职务;

  任命钮曦同志为南通市人大常委会外事民宗侨台委员会主任;

  任命钱永忠同志为南通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

  任命徐栋华同志为南通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张松泉同志南通市人大常委会环境资源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职务;

  免去焦广琪同志南通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免去季汉清同志南通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南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决定任免人员名单

(2023年10月27日南通市第十六届

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任命丁锋同志为南通市人民政府秘书长;

  任命曹雁卉同志为南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免去凌屹同志南通市人民政府秘书长职务;

  免去曹海锋同志南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职务。

 

南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决定免职人员名单

(2023年10月27日南通市第十六届

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免去高山南通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