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连云区积极探索“行政执法+协商议事”机制,通过协商方式引导社会公众参与行政执法监督,切实将协商制度优势转化为行政执法效能,推动打造宽严相济、法理相融、群众信服的执法样板。

  搭建要素完善的协商议事平台。挂牌成立连云区行政执法协商议事室,配备视频会议设备;结合连云区高频行政违法行为特点,依托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企业法律服务站等现有资源,设立行政执法协商议事联络站,构建亲民亲商多样化协商场景。制定《连云区行政执法协商议事工作规则》,明确适用范围、成员选定、会议召集等基本事项,确立了陈述案情、询问案情、协商论证、表决意见、提交意见等关键流程。坚持调研于协商之前,坚持把互动交流作为必要环节,因案制宜增加“问”“答”“辩”环节,通过面对面、实打实的互动交流,推动协商工作提质增效。

  组建结构多元的专业协商队伍。以公职律师、专职律师、专家学者为主体建立法律专家库,为协商议事活动注入专业力量。以社会各界代表人士为主体建立代表人士信息库,就各自行业领域充分表达意见观点,促进执法决定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以全区人民调解员队伍为主体,吸收村居工作人员、网格员、“法律明白人”等,建立矛盾调处人员库,对协商案件过程中出现的执法矛盾纠纷进行化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构建链条完整的协商工作机制。建立协商意见反馈机制,要求行政机关将协商意见作为行政决定的重要参考,未采纳相关意见的,应当向协商议事会成员作出书面说明。建立执法纠纷化解机制,在协商案件中,当事人对行政执法机关的执法行为不理解、不认可时,选取适合的矛盾调处人员,联合行政执法机关共同开展释法说理,认真倾听当事人心声。建立“送法上门”机制,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入户入企开展普法宣传活动,编制合规经营宣传册,开展以案释法警示教育,提供“法律体检”服务,为经营主体健康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自“行政执法+协商议事”机制建立以来,连云区累计组织开展行政执法协商议事会12次,协商各类案件30余件,有效化解行政执法纠纷3起,对26件案件作出从轻减轻或不予处罚意见,涉及金额125万元;开展各类法律宣传活动50余次,举办法治讲座10场,为10家企业进行“法治体检”,提示企业经营法律风险,为企业提供各类法律咨询100余次,解决各类问题或困难近百个,获得了企业和群众的高度评价。(李慕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