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公布了全国第三批节约型机关建成单位名单,江苏564个县级及以上党政机关被授予“节约型机关”称号。截至目前,全省共建成3批6601个节约型机关,总体建成率超过97%,继续保持全国前列。

  自2021年起,江苏在原创建内容基础上,增加反食品浪费、能耗定额管理、塑料污染治理、资产管理、房地产管理、公务用车管理、碳排放管理等多个方面内容,细化为18项38条具体评价验收标准,引导和促进参加创建的党政机关全方位抓好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建成江苏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平台,实现用能数据自动采集、实时监控、超定额预警、碳排放量自动测算等功能,研发上线示范创建模块,从单位申报、初审、自评,到各级实施核查抽查等环节,全程线上组织,实现数据纵向网上直报。

  为进一步提升创建实效,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印发《关于加强全省“单位建筑面积能耗”超约束值公共机构节能管理的通知》,将全省能耗强度超约束值单位名单和数据对应发送至有关省级机关和13个设区市,要求超约束值单位研究报送整改方案、抓好整改落实,持续提升能源资源利用效率。省级机关带头试点开展分布式光伏建设,17个单位参与,实现从无到有的突破。全省党政机关资产“公物仓”建成运行,跨层级、跨部门、跨区域调配机制基本建立。省级机关6个集中办公区6800平方米会议室和13个设区市公共服务用房全部实现共享共用。

  下一步,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将会同有关部门,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机关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按照应创尽创的原则,扎实做好创建节约型机关后续工作。同时,充分结合示范创建、考核监督、调研评估,对全省建成单位开展“回头看”评价,形成常态化长效化机制,不断巩固提升节约型机关建设成效。(徐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