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省政协围绕制定《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开展立法协商
张义珍主持
9月25日,省政协召开十三届十二次主席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围绕制定《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开展立法协商。省政协主席张义珍主持会议,副省长方伟到会通报情况。
会前,省政协组织委员赴盐城、镇江进行专题调研。13位委员和专家在会上发言,30余位委员在履职平台提出意见建议。大家认为,省委、省政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忠实践行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精神,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取得突破性进展,美丽江苏建设迈出坚实步伐。大家建议,要突出精准实效,以高质量地方立法推动美丽江苏高水平建设;打好法治、科技、政策组合拳,提升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加强新污染物治理,加快企业绿色转型,持续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厚植高质量发展的绿色底色等。
张义珍表示,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生态文明建设尤为关心重视,要求我省把保护生态环境摆在突出位置,走出一条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新路子。我们要把握根本遵循、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化系统治理、加快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突出问题导向、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根本性好转,强化底线思维、坚决守牢生态保护红线,坚持共治共享、构建全民参与生态治理格局,在青山绿水间共绘美丽江苏新画卷。
方伟表示,全省上下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生态环境保护和法治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将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推动科学民主依法立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大力推进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不断提高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努力在推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中走在前、做示范。
本次会议采取远程协商形式,在省政协设主会场,在南通、盐城、镇江市政协设分会场。省政协副主席杨岳、洪慧民、姚晓东、王昊、张乐夫、周岚、马余强,秘书长诸纪录等参加会议。省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到会听取意见。(方思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