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泗阳县积极探索干部监督工作的有效途径,出台《泗阳县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八小时外”报告制度(试行)》(下称《制度》),着力提升干部监督管理工作水平。

  明确监督内容,拓宽“八小时以外”监督的广度。《制度》一方面紧盯重点群体,将全县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列入监督范围,监督重点是各级领导班子成员和其他县管干部,以更高标准、更严尺度强化纪律约束,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高素质干部队伍。另一方面,划好清单红线,详细列出干部八小时外生活圈、社交圈、朋友圈可能出现的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群众纪律、生活纪律等8类情形,形成以生活圈、社交圈、朋友圈为重点的“八小时以外”全方位监督,推动干部管理监督严在经常、融入日常。

  压实主体责任,提升“八小时以外”监督的精度。明确单位与个人的职责,明确党委(党组)承担对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的监督管理主体责任,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实时掌握党员干部“八小时外”违反党纪法规、工作准则等法律法规中存在的问题、线索、立案查处等情况,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对相关干部谈话提醒、责令纠正。每月初,单位将干部有关情况按月报送至县委组织部、县纪委监委机关,构建干部日常监督信息共享体系,有效形成“八小时外”齐抓共管工作格局,发挥负面清单的正向效应。

  强化结果运用,增强“八小时以外”监督的力度。依托干部监督管理平台,强化干部“八小时外”监督信息运用,对收集到的干部监督数据及时录入汇总、分析研判,截至目前,已收集干部家事变化情况33条,经济纠纷情况5条。坚持干部“八小时外”监督结果运用,对干部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进行提醒,对年轻干部所作的函询说明认真审核把关,进行针对性教育提醒,对存在轻微违纪问题的及时予以诫勉。在干部酝酿动议、推荐考察、公示等环节,综合研判干部“八小时外”监督信息,作为选拔任用干部、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的重要依据,为选人用人提供参考。(黄小溪 朱良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