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9日,江苏省高院“两援”办副主任、一级调研员赵冰清,南京环境资源法庭副庭长姜立一行调研指导如皋法院环境资源审判服务保障工作。南通中院行政装备处四级调研员张军华、副处长陶国华,如皋法院副院长李斯武、长江流域环境资源第二法庭庭长吴亚红等陪同。

座谈会上,李斯武汇报了如皋法院环境资源审判服务保障相关工作情况。
2019年,如皋法院长江流域环境资源第二法庭挂牌成立,集中管辖南通、扬州、泰州三个市21个县市区的环境资源“三审合一”案件,法庭办公环境、跨域审理中的庭室保障、警力调配、车辆配备等成为服务保障工作的重点。在辖区党委政府以及上级法院的关心支持下,法庭现有综合办公大楼和副楼各一栋,作为审判、办公、生活场所。涉及跨域审理中的相关事项,如皋法院通过协调全院法警、执行辅警支持,统筹警车调配,争取案发地法院、公安机关支持等举措,努力提升环境资源审判服务保障工作水平。
姜立认为,如皋法院长江流域环境资源第二法庭在江苏环境资源审判“9+1”机制改革中做出了大量有益的探索,荣获“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先进集体”称号。成绩的取得,离不开环境资源审判人员的共同努力,服务保障到位更是跨域环境资源审判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条件。
赵冰清指出,如皋法院高度重视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努力克服现有条件限制,为环境资源跨域审判工作提供了优良的服务和保障。他希望法院行装部门要进一步做好服务调研,结合法庭工作需要,听取一线干警心声,探索优化服务保障水平新举措,做到保障全面、精准、贴心,以切实有力的举措助力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提质增效。
李斯武表示,如皋法院将以此次调研指导为契机,不断提升行政装备管理精细化、规范化、现代化水平,为法院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服务和保障。(文/蒋胤浩 图/吴 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