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0日,江苏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促进经济持续回升向好的若干政策措施》。次日,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即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用地用海要素保障的通知》,以4个方面16条举措为全省经济持续回升向好提供要素资源保障。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有关负责同志表示,2023年以来,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统一,结合主题教育,走进发展一线向市场主体问需问计,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梳理用地用海要素保障堵点难点。为强化促进经济持续回升向好政策协同性、针对性,围绕“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力争更好结果”,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在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用地用海要素保障的通知》的基础上,结合江苏实际,细化制定了进一步做好用地用海要素保障的系列政策举措。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用途管制处有关负责同志介绍,此次出台《通知》共涉及4方面16条政策措施。一是强化规划支撑引领,明确现阶段规划依据,切实保障城镇开发边界内增量空间,积极推进村庄规划编制。二是精准配置用地计划,用足用好国家配置用地计划政策,实行重大项目用地计划应保尽保,加大乡村用地计划保障。三是提升用地保障效能,深入推进节约集约用地,优化建设项目用地审批服务,探索用地用林合并审批,推行“三证同发”,探索土地资源资产组合供应,加大测绘地理信息要素保障。四是优化用海用岛服务,改进项目海域使用论证要求,简化“未批已填”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区域内用海审查程序,优化项目用海审批程序。
记者了解到,江苏省自然资源厅曾于去年出台《关于积极做好用地用海要素保障的通知》,明确了用地用海要素保障12条政策措施,精准高效保障了项目用地用海需求。江苏省自然资源厅空间规划局有关负责同志表示,今年新出台的文件在去年存量政策的基础上,坚持问题导向,积极回应基层诉求,加大了增量政策创新供给力度。
空间上进一步释放。为确保近期各类建设项目依法依规有序实施,进一步释放建设空间,城镇开发边界内的增量空间“十四五”期间原则上不超过40%。城镇开发边界外,在乡村地区,统筹安排村庄规划专项流量指标,在保障需求的同时,落实减量化发展理念。
计划上进一步保障。以往省级主要保障省以上重大项目所需用地计划。本次进一步拓宽用地计划保障范围,对于市县级重大项目,采取地方保障+省级统筹的“双保险”,各级重大项目用地计划实行“分级保障、省级统筹、应保尽保”。
效能上进一步提升。考虑到土地征收前期相关程序周期较长,支持各地同步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合国家要求,扩大先行用地申请范围。选取试点地区,探索开展用地用林合并审批,做到用地用林审批的时序进度相统一。
用海上进一步提速,提出“优化建设项目涉及海域的预审服务,对备案制项目涉及海域不再进行用海预审”和“对公益性用海,可同步提交海域使用权许可和海域使用金减免申请”,进一步节约项目用海报批时间,确保重大项目用海及时落地见效。
为确保《通知》落地落实,江苏省自然资源厅还计划进一步加强政策执行效果调研,认真听取地方在政策执行过程中的意见反馈,及时更新配套政策文件,构建要素保障“1+N”政策体系,实现要素保障配置更精准、服务更高效、管理更科学。(杨绍功 闵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