午夜11点30分,如东法院执行110报警电话响起,“我找到被执行人卢某了,你们赶紧来……”申请执行人刘某发现被执行人卢某行踪,请求法院前往现场处置。接到报警电话后,值班干警迅速向执行局负责实施工作的副局长顾宇汇报,顾宇一边叮嘱接听电话干警与报警人联系先稳控住当事人,一边迅速带队出警。

  到达执行现场后,双方当事人情绪较为激动,互相谩骂,甚至有大打出手的苗头。针对该情况,顾宇果断采取措施,把控现场秩序,将双方当事人分开,同时了解案情。

  经查,刘某曾起诉卢某归还欠款13.8万余元,如东法院依法判决支持刘某诉求。判决生效后,卢某未主动按期履行,刘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初次执行中,因未能找到卢某本人亦未发现其名下有效的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案件进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承办人提醒刘某,案件虽然终本,一旦发现被执行人本人及可供执行的财产以及其他相关线索时,可及时告知法院,法院仍将继续执行。后刘某通过多方寻觅,终于找到被执行人卢某踪迹,并将其堵在家中。

  顾宇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耐心地释法释理,明确告知被执行人卢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法律后果,卢某表示对欠款事实无异议,但因疫情和经营问题,目前无一次性归还的能力,希望对方当事人给与一定履行期限的宽限,同时也愿意找朋友为该笔债务提供担保。执行人员将该情况反馈给申请执行人后,刘某对卢某提出的履行方案表示认可。

  虽临近子夜,执行人员不急不躁,趁热打铁,卢某当场联系担保人到场。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相关的保证人当场签署保证书进行担保,案件顺利告一段落。

  深夜出警,妥处纠纷,处处体现了人民法院司法为民的办案理念。加大执行办案力度,秉承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给被执行人一定的喘息之机,这既保障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充分维护了法律权威,树立了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赵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