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离婚后你管过孩子,给过一分钱吗?”“房子都给你了,凭什么还要给抚养费?”近日,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在执行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件时,曾经的夫妻双方争执不休。法院最终通过司法拘留的强制执行措施,将拖欠了五年之久的抚养费全部执行到位,弥补了孩子缺失多年的父爱。

  被执行人徐某与前妻、申请执行人陈某育有一子,后两人感情破裂,于2018年9月协议离婚,双方约定:儿子由女方抚养,徐某自2018年10月起每月贴补孩子抚养费800元整,双方及女方父母共有的房产中属于双方的份额归女方所有。但签订协议后徐某一直未曾给付抚养费。陈某于2022年起诉至法院,要求徐某给付截止至2022年9月的抚养费共计36800元,且随着孩子年龄的增长和生活、消费水平的不断提高,要求适当增加抚养费。

  通州法院结合孩子的学习、生活情况,徐某的收入情况及负担能力,从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出发,酌情认定徐某的抚养费自2022年10月1日起,每月增加至1200元,直至孩子能够独立生活时止。然而徐某一直未履行,陈某无奈之下只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抚养费给付的背后不仅涉及到财产纠纷,还夹杂着双方的恩怨纠葛,往往是一地鸡毛、剪不断理还乱。承办执行法官李金萍接到该案后,第一时间传唤了徐某到法院谈话,告知房产按照离婚协议其份额已赠与给女方,抚养费也应依照协议及判决及时给付,但徐某仍固执己见,仍然不愿给付。

  经调查,徐某再婚后与现任妻子共同经营一家水果店,此外徐某也在兼职跑外卖,每月均有收入入账,完全有能力执行。尽管法官做了很多思想工作,但徐某始终执迷不悟。软的不行,那就只能来硬的,承办人通过搜查徐某的手机,发现判决生效后有大量流水用于消费、经营及偿还其他债务等,因此决定对其实施司法拘留。

  拘留后,徐某这才认识到行为的严重性,在拘留所中写下了悔过书,并通知家属履行了4万余元抚养费,承诺今后会如期支付孩子的抚养费。考虑到案款全部履行完毕,且徐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法官对徐某提前解除了拘留措施,一场抚养费纠纷终于画上了圆满句号,孩子的合法权益也得到了充分保障。(陈绯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