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如皋法院搬经法庭、江安镇宁通社区居民委员会、江安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江安镇政社局联合调解,成功化解了一起农村邻里纠纷,将矛盾消泯于诉前、化解于基层。

  联合调解

  张某与陈某系邻居,张某家居西,陈某家居东,均系江安镇宁通社区的居民。陈某家将与张某家相邻的厢房拆除后重建,又在楼房西侧建了围墙。张某家在与陈某家厢房相邻的地方新建了围墙。

  张某认为陈某家新建的厢房及围墙占用了其宅基地,要求陈某将越界部分予以拆除。

  陈某认为其家新建的厢房及围墙并未越界,反而是张某家新建的围墙影响其家通风、采光、日照,且有倾倒的危险,要求张某将围墙予以拆除。

  两家为此产生纠纷,矛盾愈演愈烈,甚至发生肢体冲突。

  江安镇宁通社区居民委员会了解到两家的矛盾纠纷后及时介入,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并依托诉源治理机制邀请了搬经法庭、江安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江安镇政社局相关人员参与调解,力争将纠纷化解于萌芽。

  本次联合调解由搬经法庭法官主持,参与调解各方充分发表了意见。经过一下午的联合调解,张某与陈某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双方一致同意按照二轮土地承包账册数据确定两家北头的界址,南头界址以张某家现有围墙最东南角为界址。在两家南头、北头界址两点一线之间当界建围墙,由居委会组织瓦工施工,费用两家各半承担。此外,双方对两家人员肢体冲突导致的民事赔偿部分也达成了一致意见。

  签署调解协议后,张某与陈某对调解人员表示了感谢,均表示将按照调解协议来履行各自的义务,做好各自家庭成员工作,不再产生新的纠纷。至此,本起邻里纠纷通过诉源治理机制在前端得到了化解。

  近年来,如皋法院搬经法庭扎根基层,认真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与辖区村、镇建立联动机制,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推动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下一步,搬经法庭将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前沿阵地作用,持续强化与辖区各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在诉源治理、风险防控、便民服务等方面互补互促、协同发力,共同为辖区基层社会治理、乡村振兴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陈思航 孙陈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