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之规定现决定对郑某某行政拘留五日”,这样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在8月3日由阜宁县公安局羊寨派出所的执法人员现场下达。经查明郑某某在不具备运输液化气瓶资质的情况下,驾驶一辆装载了21个的液化气罐的未经认定的三轮车,途经阜宁县羊寨镇西圆盘红绿灯路口时被当场查获,这是羊寨镇燃气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一个缩影。
燃气安全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守牢燃气安全底线,离不开严管严查。羊寨镇坚持多部门开展检查,形成齐抓共管格局。镇主要领导带领村建、工业、安监、公安、市场监管羊寨分局的同志顶着烈日,深入镇区餐饮店、酒店、商超、烧烤店、学校等重点场所和镇区居民家中进行瓶装液化气、灭火器等安全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在用液化气瓶和天然气阀门是否存在漏气现象,是否安装可燃气体报警器,是否存在使用无3C认证燃气具等违法违规行为;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类安全生产隐患要求经营主体立查立改;并向经营主体科普液化气瓶正确使用规范、燃气泄漏及燃气着火应急处置方法。
在燃气安全整治中,羊寨镇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两张清单”。截至目前,在燃气安全隐患排查中,对全镇51家餐饮场所已全部排查,共发现包括燃气报警系统未在线、减压阀不可调节、管线非金属软管或长度低于两米、未配备足量合适的灭火器材等隐患问题48处,已现场整改36处,其余12户已经责令用气主体整改,对拒不整改的通知供气企业作停止供气处置,已入户排查居民燃气用户4618户,发现问题安全隐患402条,已经整改373条,针对仍然存在安全隐患问题的用户,落实专业人员跟踪督查,确保全部实现闭环整改。
此外,该镇还组织镇村干部分工到全镇19个村(居),逐组逐户检查用户燃气使用情况,广泛宣传燃气安全知识,截止目前,该镇累计发放《羊寨镇致广大居民燃气安全使用告知书》5000余份,《羊寨镇致广大餐饮场所业主燃气安全使用告知书》60余份,制作宣传海报450多份,同时,在村居宣传栏设置燃气安全宣传专栏,制作宣传录音在村居广播循环播放,使燃气安全常识人人皆知。
下一步,羊寨镇将持续开展餐饮燃气及“灶管阀”质量专项检查行动,消除产品质量安全隐患,压紧压实经营主体责任,同时对存在的问题开展“回头看”,加大督查整改力度,坚决守住燃气安全底线,守护好全镇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羊寨镇党委书记李磊表示。(戴神圣 杨昊 宋佳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