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遇交警检查酒驾是比较常见的事,一般人的选择都是配合接受检查。海门的张某却做出了不一样的选择,先是为了躲避追查谎称是其哥哥开的车,之后又在派出所门口上演了一出真人版“逃亡”,让人啼笑皆非。近日,张某因犯危险驾驶罪,被海门法院判处拘役一个月十五天,并处罚金三千元。

  今年1月某天深夜,张某结束与连襟聚会,喝了三四杯黄酒的他决定自己驾驶车辆回家,“我意识是清醒的,觉得自己可以开车。”张某事后对酒后驾车如此解释。当车辆行驶到某路口时,张某发现前方有交警设卡检查酒驾,干是其果断”靠边停车,打算装作无意的步行通过检查路段以此来逃避检查,却没想到交警还是来询问了他。紧张的环境加上酒精的催化,张某竟然向交警称,其名字是张三(张某哥哥的名字),妄图选择使用哥哥的名字来伪造车辆是由哥哥驾驶的事实,试图躲避惩罚。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在交警向张某的哥哥求证之后,张某醉酒驾车的行为立马露馅了。

  在核实了车辆驾驶人之后,交警将张某带上警车准备去派出所进行进一步的检查。没想到,到了派出所的张某仍然“贼心不死”,趁着交警不注意,撒开腿向派出所外面跑去,试图躲避责罚在跑过两个路口之后,张某被警察追到,重新带回派出所。这一次,张某终干放弃了逃跑的想法,乖乖配合检查。至此,一场闹剧才算是真正结束了。

  【法官说法】

  该案中,被告人张某为了躲避处罚而选择冒用其哥哥的名字从而掩盖其犯罪事实。此番举动不仅不能使张某成功逃脱处罚,反而还体现出了张某其实并未真正认识到自己行为的严重性,反而试图逃避责任。法律作为社会治理的工具,除了具有强制作用以外,还具有积极重要的教育作用和指引作用。法律的存在不只是为了处罚,更多的是为了纠正人们在社会生活中犯下的错误,从而维护社会的良性运转。所以,无论我们实施了何种行为,逃避都不是正确的选择。我们应该正确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积极承担相应的后果,这样才是为以后避免违法犯罪行为的再次发生而做出正确选择。(陈姣姣、周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