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2日,江苏省人民政府召开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新闻发布会,省发改委副主任彭大刚对修订后的《江苏省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简称《实施意见》)进行解读。省高级人民法院、财政厅、交通运输厅、政务办、统计局相关负责人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彭大刚介绍,自2018年1月出台《江苏省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5年多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推动下,全省政务诚信建设取得明显成效,政务信用管理体系和政务诚信监测治理体系初步建立,政务信用信息共享应用不断深化,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招商引资等重点领域政务诚信建设进一步加强,政务诚信环境显著改善,政府公信力持续提升,有力推动了诚信江苏建设和营商环境优化。
据悉,修订后的《实施意见》共五部分21条,包括总体要求、建立健全政务信用管理体系、加强重点领域政务诚信建设、构建广泛有效的政务诚信监督体系、健全保障措施。
《实施意见》明确,至2025年,全省政务信用管理体系和政务诚信监督体系更加健全、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和失信责任追究制度逐步完善、政府部门信用信息记录全覆盖、重点领域政务诚信建设取得积极进展、全省政务诚信水平显著提高等。围绕这些目标,江苏省将重点聚焦建立健全政务信用管理体系、加强重点领域政务诚信建设、构建广泛有效的政务诚信监督体系、健全保障措施等方面发力,完善政府部门信用管理功能,建立政府采购方面的政务诚信责任制,包括建立政府诚信专项督导机制、社会监督和第三方机构评估机制等,努力打造不敢失信、不能失信、不愿失信的政务环境。(孙姝颖 周子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