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您,现在女儿还能跟我一起生活我感觉很幸福!”7月3日上午,一面写有“公正高效调处纷争关爱儿童守护未来”的鲜红锦旗交至调解员王桂兰手中,看着小丽如今舒展的笑容,王桂兰欣慰地笑了。

 

  原告小东与被告小丽均系再婚,小东与前妻生有一女随其生活,2014年小东与小丽再婚,后又生下一女。近年来,双方在处理家庭关系时产生诸多矛盾,且因长期分居,纠纷难以调和,小东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并请求二女儿随其生活。

  考虑到双方为再婚家庭,主要矛盾集中在婚姻关系的处理上,且婚后育有一女,王桂兰从婚姻的意义、未成年子女的身心健康、夫妻在婚姻中的权利和义务角度出发,劝双方理性对待婚姻、本着互让互谅的原则解决问题。

  调解过程中,小丽谈起婚内的辛酸不禁潸然泪下。“尊敬的调解员同志,请给点时间,耐心聆听下我的几点陈述……”小丽的陈述书中写明小东多年来对两个女儿均不管不顾,对自己也是不闻不问,丝毫没有尽到一个父亲和丈夫的责任,孩子的抚养、教育全靠小丽一人,因此离婚后希望小女儿随自己生活。

  在考虑到原、被告和好无望的情况下,王桂兰从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角度出发,综合考虑未成年子女的生活现状、成长历程以及双方的抚养条件等各个方面因素进行调解:现在小孩一直都是跟母亲一起生活,你常年在外地对孩子的抚养教育难免顾及不到,希望能够多为小孩着想,将离婚给孩子带来的伤害降到最低。听到王桂兰的温情劝解,小东最终同意小女儿随小丽生活。

  “调解离婚案件经常会遇到子女抚养权的问题,我们一直坚持从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角度出发,为孩子营造一个最适合的生活环境。”王桂兰说。 (施玮雅 吴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