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自然资源厅靶向调研不动产历史遗留问题
原标题:省自然资源厅靶向调研不动产历史遗留问题
化解“办证难”,安置房变“安心房”
“安置房的不动产权证,关系到老百姓生活的方方面面。目前区里办证情况如何?在办证过程中,还存在哪些堵点、难点?”5月23日,省自然资源厅调研小组来到常州市经开区政新花苑安置小区,厅党组书记、厅长张国梁直截了当地询问道。
“政新花苑是区里首宗以挂牌出让方式完成不动产首次登记的安置房项目,目前我们正集中解决一批安置房办证问题。然而不少小区在前期建设时,缺少相关审批手续,而涉及的职能部门多,补办起来困难较大。”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开区分局局长王鸣岗直言不讳,“希望在满足土地规划和管理要求的前提下,能进一步优化办证手续,让广大安置户办证更便捷。”
“安置房‘未办证’原因有很多,但问题起点和终点都在自然资源部门。针对调研中发现的问题,厅里会一并认真研究,担负起业务指导责任,积极推动化解工作。”张国梁立即答复。
小小一本“证”,承载“大民生”。主题教育开展以来,省自然资源厅党组建立厅领导调查研究“六个一”机制,每人包挂一到两件民生实事。厅主要领导主动认领安置房办证难这一民生“急难愁盼”,深入一线了解情况,从面上推动解决问题。结合各地经验和调研中发现的问题,省自然资源厅正加快研究新机制、新方案,加速解决安置房办证“最后一公里”。
为化解安置房“办证难”,我省各地也积极推进问题整改,直面理“旧账”,为解决历史遗留做“背书”、为手续不齐寻“出口”,统筹推动安置房办证。
在南京浦口,自然资源部门用“以函代证”的方式,以各职能部门确认的盖章文件代替原许可材料正式文本,作为不动产首次登记的权源材料,在保障风险防控的同时加快推进该批安置房项目办证工作;在扬州江都,区政府印发《江都区解决安置房“难办证”问题工作方案》,对8个安置区存在的用地手续、规划验收、竣工验收不全等问题,确定解决路径,并逐套建立不动产转移登记发证管理销号台账;在溧阳,各部门通力配合,采用“窗口前置、服务下沉、专人负责、就地发证”等服务模式,精简办证材料、优化办证流程、压缩登记时限,确保群众安置房办证即需即办、应发尽发。
“目前我们已对巡视所发现的安置房全部建立了台账和数据库,地方完成首次登记,解决了发证难题后,会把数据同步到省级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我们进行核实后完成销号,确保所有的安置房问题全部都能得到解决。”省自然资源厅确权登记局局长谭静说,下一步将优化部门联动巡视发现机制,并对新建安置房实行全流程管理,真正让安置房成为“安心房”。(沈佳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