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首家互联网法庭开庭审理首案
苏州互联网法庭近日公开审理段某诉苏州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个人信息保护纠纷案,并当庭宣判。这是该法庭审理的第一起案件。
段某曾是被告公司员工,入职后负责公司互联网平台账号运营。公司为开通网上平台直播带货,让原告用自己的身份证进行公司账号的实名认证。离职后,原告要求公司删除账号中与其相关的实名认证信息,被告知一经绑定,无法删除。为此,原告诉至法院,要求公司停止侵权。
不同于传统庭审,当天上午开庭,原告、被告方都没有来到法庭,而是通过网络法庭远程参与庭审。互联网法庭内,没有原告、被告方的席位,取而代之的是法官席正前方的电子屏幕,用于展示法官及原告、被告双方的视频画面。互联网法庭不再设书记员席位,而是通过语音识别系统实时进行庭审记录,语音识别精准度很高。
庭审中,合议庭当庭归纳了案件争议焦点,并组织双方当事人围绕争议焦点陈述事实和发表意见。休庭后,合议庭进行评议并当庭宣判:被告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配合原告段某删除账号的实名认证信息。(王俊杰 华梓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