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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州法院樱桃园里解纠纷

2023年05月22日 16:16:26 来源: 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五月樱桃红,但果农老李家的樱桃还迟迟未能收获,加上还要向村里支付环境管理费,这样老李很是犯愁。近日,南通通州法院高新区法庭走进老李的樱桃园,成功调解了这起服务合同纠纷案件,让老李又重新露出了久违的笑容。

    法官来到樱桃园现场化解纠纷

    高新区法庭辖区虹西村境内有许多瓜果承包户,为了保障种植业的正常生产经营及环境维护,村里与各种植户签订了《环境管护服务合同》。老李也是虹西村的一名种植户,其承租了50亩农田用于樱桃种植,在交了第一年的环境管理费后,老李觉得费用高加之前期投入还没有收回,便不再继续缴纳,村里多次催缴无果后就一纸诉状将老李告上法庭。

    承办法官宋学庆拿到案件后,考虑到案件虽然事实清楚,但是此案系涉农纠纷,为了乡村和谐稳定,宋学庆积极联系虹西村代理人和合作社的负责人,一起到樱桃园里找老李好好聊聊。

    “今年樱桃还没成熟,资金确实有困难啊!”在樱桃园里,老李向法官和原告说明自己的实际困难。原告见状,表示谅解老李的难处,也希望他把樱桃园办好。宋学庆趁热打铁,抓住这个调解的好时机,摆事实、讲道理,从人情世故、法律法规等多角度进行疏导劝解。最终,原告放弃了部分主张,达成了双方都满意的调解协议,既切实维护了辖区村镇秩序,也保护了农民利益。(曹玉婷)

    

[编辑: 沙佳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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