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通州生态环境局对位于平潮镇的南通某码头有限公司未密闭贮存易产生扬尘的物料、未设置严密围挡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的行为启动了按日计罚程序。这是《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办法》实施以来,通州区首个因扬尘污染被按日连续处罚的企业。
据了解,今年3月20日,通州生态环境局在砂石码头大气污染管控巡查中发现,平潮镇九圩港河北岸某码头企业场地中大量砂土及黄沙处于露天堆放状态,未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严密围挡,亦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通州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现场向该企业送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采取有效措施防治砂石堆场扬尘污染。3月23日,执法人员对该单位现场复查时发现,该单位场地上仍有大量砂土及黄沙露天堆放,且未采取防尘等整改措施。
“这起案件给部分信奉‘拖字诀’的企业敲响了警钟,我行我素并不能让违法企业躲避、消弭处罚,而是让原本的罚款数额不断累积翻倍。在‘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日益成为全社会共识的今天,所有企业都应该摒除旧日窠臼,不可一心只管成本账、利润账,更要算好环保账、法律账。”通州生态环境局局长张健表示,环保人一直秉承“宽严相济”的理念,对于立查立改且对环境问题影响较小的企业会及时提供环保指导和服务,对于拒不改正、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企业将充分利用法律武器予以严惩,绝不纵容姑息。(崔祝进 胡蒙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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