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向抹零”是指经营者在结算收款时,在未作任何明示或告知消费者的情况下,采取四舍五入中的“五入”等方式多收消费者价款的行为。如消费金额实际为4.16元,经营者多收0.04元,实际收取4.2元,即构成“反向抹零”。经营者“反向抹零”的行为违反了《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的规定,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主题教育开展以来,江苏省市场监管局价监竞争处党支部坚持学以致用、以学促干,深入了解人民群众烦心事操心事揪心事,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监管为民的实际行动,积极推动解决“反向抹零”问题,用价监竞争监管的实际成效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经过治理,全省处理并曝光了一批典型案例,形成了治理“反向抹零”的强大声势和良好格局。
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发现群众烦心事。围绕“三进三解”扎实开展调查研究,针对社会面广泛关注的“反向抹零”现象,充分发挥市场价格突发问题监管预警机制作用,开展舆情和价格监测,发现广大消费者对此类违法行为反映强烈,但囿于“金额小、事麻烦”,要求经营者退还多收价款的消费者并不多。对此,价监竞争处党支部从“小切口”入手,对“反向抹零”开展专项整治,办好实事、为民解忧,推动主题教育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
开展政策提醒,督促自查整改。通过江苏新闻广播《政风热线》,宣讲价格政策,引导经营者规范价格行为。组织各级市场监管部门通过新闻广播、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广泛宣传《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采取召开政策提醒会、发送提醒告诫函、签订价格承诺书等方式督促经营者加强价格自律,规范价格行为,履行价格承诺。
加强组织部署,开展巡查检查。4月23日,下发《关于开展治理“反向抹零”价格违法行为工作的通知》,组织全省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反向抹零”价格违法行为。省局陈琪宏副局长带队赴南京明基医院检查督办“反向抹零”案件办理,压实各方责任。自治理行动开展以来,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共巡查检查各类商户4694家,办理相关投诉举报126件,立案30件,办结15件,累计涉案金额18000余元。常州、扬州、镇江、宿迁等地市场监管部门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宣传相关价格政策、曝光典型案例,释放价格监管信号。
强化协作配合,增强整治合力。会同发改等部门以及相关行业协会督促相关经营者开展自查自纠,依法合规经营。积极发挥12345、12315和行风监督员的作用,及时受理“反向抹零”相关问题线索,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促进社会共治。
下一步,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大民生价格监管力度,依法查处扰乱市场价格秩序行为,曝光典型案例,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消费者如遇“反向抹零”等价格违法行为,请保存好有关消费凭证,拨打12315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