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常州市生态环境局专门制定出台助力新能源之都建设、服务高质量发展若干举措,自觉把生态环境工作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全面落实“532”发展战略,服务新能源企业高质量发展。
此次生态环境部门推出的助力新能源之都建设、服务高质量发展举措共10项,分别为:
优化政务服务模式。各类生态环境行政许可优先采取网上申办、预约申办,有效实现行政审批“不见面”的工作要求。各类惠企政策及时通过“常州政企通”服务平台精准推送,方便新能源企业在线申报、快速兑付。
建立输变电项目联合服务机制。与国网常州供电公司密切合作,深化落实“生态环境+电力”战略合作协议,实现企业自建输变电项目相关信息共享,主动上门指导和提供集成式、全链式、精细化服务,保障整个项目高效优质建成达产,实现经济、社会、环境效益共赢互促。
全力保障重大项目。对于列入省、市重大项目清单的新能源领域项目,实施重大项目“专班会商”和“审批绿色通道”制度,建立重大项目环评审批服务信息卡,提前介入,实时跟进,做到“前期有人指导、报批有人协调、建设有人跟踪”;同时,适时开展“市区会商”,及时对重大技术问题组织各类专家商讨,合力破解瓶颈制约。
优化总量指标配置。完善全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库,促进环境资源市场化配置,建立沟通协调机制,提前研判市级以上重大项目的排污总量需求,主动服务,指导建设单位编制排污指标减量替代方案,优先保障新能源领域重大项目的总量指标需求。
推动企业绿色转型。实施绿色领军企业培育计划,以新能源企业为服务重点,培育长期达标排放、环保信用优良的先进典型企业,形成绿色发展示范带动效应。
探索与新能源应用相结合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替代修复形式。生态环境损害发生后,赔偿义务人在履行法定义务外,鼓励其加强新能源的开发和利用,如通过建设光伏屋顶、安装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等替代修复形式,加强太阳能光热、光电、空气能等新能源在建筑和生产中的综合利用,实现生态环境及其服务功能的等量恢复。
全面推行非现场、低介入执法。科学合理配置执法资源,做到有案必查、无事不扰;探索推行以远程监管、移动监管、预警防控为特征的非现场执法监管,形成“监测感知—分析预警—现场查处”的高效执法模式,提升非现场执法效能。
同时,市生态环境部门还将通过实施包容审慎监管、联合开展护航新能源产业科普宣传、持续强化法规和科技服务等举措,助力常州新能源之都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