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三省一市签署协议 共推城市管理执法协作“一体化”
3月30日,长三角一体化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协作机制会议在宁举行,沪苏浙皖59位城市管理局局长聚焦“深化执法协作,共促融合发展”主题,共商执法协作“一体化”发展大计。会上,三省一市签署了《长三角三省一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协作框架协议》,并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长三角一体化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协作“互学互鉴提效能”活动的通知》。
近年来,长三角沪苏浙皖城市管理执法协作坚持放眼未来,紧扣“一体化”和“高质量”两个关键,紧密携手、各展所长、相互支援、形成合力,从目标路径、框架机制、行动方案、毗邻驱动、先行先试上,构建一整套富有新时代特征的城市管理执法协作范本。
会上,三省一市签署的《框架协议》强化了牵头单位顶层沟通、统筹协调、同步发展,构建省、市、县、街道(乡镇)“四级协作架构”,将“六项协作、六个机制”从框架中突出出来,深化平级单位之间协作,更加注重党建引领、执法保障、案件查处、联合执法、执法服务等六大重点领域的协作,畅通信息共享、协作互动、专家智库、学习交流等六个协作机制,协同发力,各扬其优势、互补发展、合作共赢,形成一体化推进可落地、可操作、可实践、可持续的整体发展效应。
联合下发的《活动通知》要求认清自身定位,找准比较优势,开展多方对接、多域交流、多层深化,聚焦区域内城市的执法业务强项和培训优势,把“大家、名家、专家”输出的先进理念,转化为谋划发展的本领,解决实际问题、推动科学发展的能力。积极创新学习交流模式,提升长三角一体化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协作效能和质量。
此外,三省一市还共同发布了《共筑长三角一体化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新高地》倡议,以实际行动为推进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立起了标尺、作出示范表率。同时,上海市青浦区,江苏省南京、苏州市,浙江省杭州、嘉兴、湖州市,安徽省黄山、马鞍山、宣城市等地10名城管局长共同签署了《长三角跨省毗邻区执法协作协议》,为在毗邻交汇区抓破解行政隶属障碍、解决执法结构矛盾、构建自由裁量基准等痛点难点上进行率先探路。
会议期间,与会人员集体观摩了南京市邻里共享停车场、南京市鼓楼区城管综合执法大队华侨路中队、2023城市管理技术与装备博览会,京津冀城管部门也派员到会观摩学习。(陈璐璐 童心 鲁茂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