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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发布消费者权益保护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2023年03月16日 07:38:10 来源: 新华日报

  原标题:我省发布消费者权益保护典型案例

  公益诉讼,为民生消费护航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我省多地检察院发布消费者权益保护公益诉讼典型案例,重点关注食品安全、药品安全、预付卡消费、保健品虚假宣传等问题。

  预付卡纠纷,公益诉讼形成监管合力

  3月14日,苏州市检察院举办消费者权益保护新闻发布会,通报消费者权益保护公益诉讼履职情况以及食药安全、预付卡消费安全等方面的5个典型案例。

  王某2022年在张家港市杨舍镇老宅路A养生护肤造型店充值1万元,后A店停止经营,店主告知王某可在杨舍镇B理发店继续使用预付卡,但B理发店要求王某继续充值才能使用。王某继续充值消费至2022年8月3日该店关闭经营,店员告知可到C店继续使用预付卡。然而C店表示和B理发店没有任何关系,可友情提供一到两次服务,后续需要继续充值消费。

  检察机关梳理12345便民服务热线涉及的预付卡问题后,以王某“连续经历预付卡在3家店转让,消费权益仍无法保障”这一个案为切入口,组织商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消费者保护协会共同到相关店铺协调解决纠纷,最终王某追回部分损失。

  “目前预付卡监管的相关法律法规尚不成熟,没有完善的监管平台。检察机关办理公益诉讼案件,就是要督促多家行政机关相互协作配合,形成监管合力。”承办检察官、张家港市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副主任闫振东说,检察机关召集商务局、市场监管局召开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诉前磋商座谈会。商务部门随即组织开展专项行动,共发送宣传短信100万余条,在微信公众号、APP平台等进行消费风险提示,对已备案的6家企业进行摸底,牵头卫健委、市场监管局、派出所、街道办等部门解决相关美容美发店的预付卡纠纷。

  牛百叶加甲醛,被判“支付赔偿金+义务宣传”

  省检察院联合省消保委发布2022年度消费者权益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宋某、王某在宿迁市区最大的农产品交易市场经营肉类食品。2021年4月4日至10月13日,宋某购入2400公斤冷冻牛百叶,其配偶王某购买甲醛溶液,在租住的民房内向泡发的牛百叶中添加甲醛,先后销售给陈某等5人,合计人民币156427元,获利15000元。经检测,其销售的牛百叶中含有对人体有毒有害的甲醛成分,宿迁市宿城区检察院以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立案。

  刑事诉讼过程中,宋某、王某两人主动退缴违法所得。检察院履行诉前公告程序后,于2021年12月14日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请求判令宋某、王某在市级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并支付赔偿金。2022年3月30日,法院作出判决,支持检察机关的全部诉讼请求。目前,被告已将公益诉讼赔偿金缴至宿迁市消费者协会设立的民事公益诉讼赔偿金代管账户。

  “检察机关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加大对违法行为惩戒力度,对其他食品经营者起到了威慑、教育作用。”宿城区检察院检察长许兴军说。宿迁市消费者协会根据《江苏省消费民事公益诉讼赔偿金管理暂行办法》设立消费民事公益诉讼赔偿金代管账户并接收了该笔公益诉讼损害赔偿金,用于后续赔付和其他消费公益事项。

  规范乡村作坊,助力产业转型

  红薯粉丝加工是泗阳县某村的传统特色产业。该村共有13家粉丝作坊,均以家庭为单位组织生产。由于生产规模较小以及家庭生产的隐蔽性,作坊普遍存在生产环境脏乱差、超量添加明矾等食品安全问题。同时,由于生产过程中擅自开采地下水,污水直排到自然水域,严重影响当地生态环境。

  泗阳县检察院在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中发现该案线索,于2021年12月8日进行行政公益诉讼立案。调查发现4家粉丝加工作坊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6家存在粉丝铝含量超标。该院组织行政监管机关、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以及作坊经营户等召开听证会,向行政监管机关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加强对粉丝加工作坊监管,对违法行为依法作出处罚。收到检察建议后,行政监管机关集中会办。对铝含量超标的作坊处2万元罚款,提供改造升级所需的技术、政策、资金等支持,加快推进生产线重启。

  “去年12月,我们现场对整改进行跟进调查,发现涉案粉丝加工作坊全部整改到位,已开始接受各地订单、投入生产。”泗阳县检察院检察长赵静说。(卢晓琳)

  

 

【纠错】 [责任编辑: 沙佳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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