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中院发布2022年度南京地区消费者权益保护纠纷基本情况
新华网南京3月16日电(虞启忠)3月14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了2022年度南京地区消费者权益保护纠纷基本情况及审理典型案例。去年南京各级法院受理涉消费者权益纠纷一审案件9521件,同比上升127%,法官提醒消费者“六谨慎”。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洪霞介绍,2022年全市法院受理涉消费者权益纠纷一审案件,主要分布于服务领域、商品买卖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多个行业,涉及的民事案由十余种。其中增幅较大的有:2020年—2022年,新收一审信息网络买卖购物类纠纷,分别为277件、324件、1378件;新收服务合同纠纷分别为1452件、3175件、4089件,主要集中于文体娱乐、健身健美、美容美发等预付消费行业;新收教育培训合同纠纷分别为719件、1468件、2630件。
新型消费纠纷不断涌现,审理难度明显增加。从近几年审理的案件来看,新型消费纠纷发生的领域涵盖了网络直播带货、直播打赏、网络拍卖、微信团购、海外代购等网络购物领域,也包含网络约车、外卖送餐、在线教育等服务领域。新型消费以信息技术为依托,以新业态为模式,往往属于不同领域交叉、重叠地带,而现有相关法律规范尚未完全覆盖所有领域,导致新型消费纠纷的处理存在举证难、法律适用难等问题,给消费者维权带来困难。
如何减少和避免消费纠纷?南京市中级法院民一庭副庭长胡庆东提醒消费者“六谨慎”——谨慎选择商家,不与身份不明的主体交易;谨慎选择产品,不盲目听信宣传,避免冲动消费;谨慎付款数量和方式,不将款项付至非交易对象账户;谨慎口头约定,不轻信对方口头承诺;谨慎预付消费,不预付大额费用;谨慎医疗美容消费,莫让整容变毁容。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2023年消费维权的重要任务是落实最高法院《关于为促进消费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处理好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利益保护的边界,服务保障消费升级和消费新模式、新业态发展,助力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发挥审判职能,公正高效审理每一起消费案件;依法妥善审理好消费维权案件,旗帜鲜明地规制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积极开展诉调对接,多元化解消费纠纷,积极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及时化解消费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