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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州法院以法守护“舌尖上的安全”

2023年03月16日 08:30:18 来源: 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我现在真的非常后悔,不应该做这种昧良心的事情。”3月15日,在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第四审判庭,被告人罗某留下了悔恨的泪水。

  2019年5月至2021年1月期间,被告人罗某为了谋取非法利益,通过其经营的网店,以“能使豆芽黄根、黑根瞬间转白”为噱头,用文字形式传授使用方法,向多家豆芽生产者贩卖“保险粉”。销售范围遍及江苏、河北、广西等多地,累计销售金额高达20余万元。

  罗某贩卖的“保险粉”学名“连二亚硫酸钠”,又称“低亚硫酸钠”或“次亚硫酸钠”,会散发强烈刺鼻的味道,遇水释放二氧化硫气体,可用作印染中还原剂,具有清洗和漂白等作用,长期食用会对人体造成很大的危害。通州法院开庭审理了该案,并将择日进行宣判。

  当天,通州法院还召开“3·15”打击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新闻发布会,通报该院2018年至2022年涉及食品药品方面的刑事案件审判情况。该院共审结此类刑事犯罪案件58件106人。其中,42人被判处实刑,最重的刑期为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五十万元。58起案件中有48件宣告禁止令,要求相关犯罪人员禁止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食品、药品的生产、销售活动,有效防止犯罪人员重操旧业。采用七人合议庭审理,提高裁判社会认可度,实现法律价值和社会价值的有机统一。通过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努力为人民群众牢牢守住“入口安全”关,保障人民群众的人身健康权。(钱睿 陈绯阳)

[编辑: 沙芳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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